北京自考报名业务网上申请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报考指南2022-11-05 09:27:08小小周

记者近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自11月13日零时起,北京自考室开通考试运行报考工作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可通过本系统申请免试、合格、转出考试、转入考试、发证等自考工作。 那么,北京自考考生在使用该系统时应该注意什么?

北京自考报名业务网上申请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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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北京自考考籍业务系统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1 .领取证书。 免试、报考、转出报考、转入报考等业务不再提供纸质证明。 其他需要出具证明的报考工作,请在申请系统内查询受理结果后,尽快于每周二、周四在考试院一楼大厅领取证明。

2 .现场处理。 本系统开通后,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到现场确认或处理的,考生应按考生办理时间到现场办理。 地点: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接待大厅。

3 .现场处理时间: 11月13日至12月8日在线申请系统试运行时间,期间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现场处理窗口正常开放。 12月9日起,系统正式运行,现场处理时间调整为每周二(不含节假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今后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取消现场处理,取消现场处理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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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考籍业务系统能办理哪些业务

自考免考

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规定(修订)相关情况的考生,凭毕业证书、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免试相关课程的,称为免试。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免试课程的规定(修改)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查询,点击自学考试栏进入自考频道,点击上面的报考政策栏或链接http://www.bjeea.cn/html/ZK/zkzc/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传递考试。 考生的文件不是用机器发送,而是用国家统一平台加密发送。

按照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考生转出工作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进行,考生转入工作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进行。

为保证北京自考考生利益,方便考生复试,北京自考可在全年考生受理日为考生办理复试业务,上述考试中心可按规定时间发送、接收考生文件,请考生注意复试处理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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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生使用考籍系统需要注意哪些

本系统开放多年,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和业务受理时间表随时提出申请。 由于每年6月、12月符合论文申报、毕业申报要求,本时段考生业务量极大,建议考生避开6月、12月提前提交工作申请。

每年3月和9月的1-10日是全国考生转出平台统一开放时间,建议考生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转出申请,才能提交转出申请。 也就是说,最晚在3月7日、9月7日提交转出申请。

户籍调入申请可以常年办理,北京自考办理原则上不会当月调入未确认的考生档案回省,考生在北京查询档案信息后,避开调入高峰,在4月至5月底、10月至11月底之间办理调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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