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与停考专业

自考指南2022-12-09 06:01:50自考帮

2023上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和停考专业

2023上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与停考专业

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 (教职成厅( 2021 ) 2号)文件精神,我省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及时调整各项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引导广大考生(时间 )完成现有专业考试,并与相关根据国家《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考院函( 2022 ) 90号)文件安排,2024年起调整为省级命题课程,2023年也安排考试,《统考课程目录》新注册的课程从2024年起陆续安排统一考试,2022年

专科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 (教职成厅( 2023 ) 2号)文件要求,从2023年上半年开始执行上述8个)专科专业调整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考生可以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专科 )

专升本专业:中文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护理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与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

会计学(专升本 ) b计划、药学)专升本 )、法学)专升本 ) 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 )、金融学)专升本 ) 5个专业,2018 上述5项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规划文件不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规划免课。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 AB规划)和工商管理( AB规划) ) 9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将于2019年下半年起新增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以上9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 03709 )一科的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

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一)停考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 ) 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收新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试过渡期延长一年,自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安排课程,自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中文文学(专科 )和英语(专科 )专业是全国统考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时间表执行,2022年下半年开始接受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1、中止考试的专业中不合格的课程,可以在其他专业中选择与课程代码同名的课程进行考试。

2、中止考试的专业中,尚有两门以下(含两门)理论课合格成绩才能毕业的,自主选择与自学考试原则相近的其他专业相关科目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科目数量和学分,规定010-010

3、中止考试的专业中,理论课无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有两门以上的,可以按照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转入的专业申请毕业

辽宁自考考试套餐与时间计划表2023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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