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自考指南2022-09-23 21:26:40chanong

第一章总则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科技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教育部第4条代码:14491

第五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大专)

第七条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滨河路10号

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经济管理、国防教育、高端智能制造、服装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占地600多亩,学生规模8000人。现有两个校区,其中万州校区占地150余亩,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滨河路10号,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25号。新校区于2023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

学院目前有5个二级院系,共19个专业,开设了大数据、云计算、服装设计等重点专业。投资6000多万元建设了计算机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随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为不断满足国家和社会、市场、经济对人才培养的专业要求,学院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有150多名专职教授、副教授、建筑师、机械师、会计师、服装设计师等。同时还聘请企业的关键技术人员担任专业课的培训教师。现在,学院依托校企共建的服装设计与制造技术、科技信息创新、技术人才实训基地,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体系,与多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可以优先在毕业生中招聘员工,真正实行产学研结合、校内企、校内企、校企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章招生专业、项目数量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专业、项目数量和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学费8000元/年-90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1300-1400元/年,具体收费视学生所住宿舍类型而定。详细的收费标准将在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现场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入学

第十条准入规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

5.普通文科考生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中进行安排;已报满专业计划,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6.加分和降分要求:报考我校并符合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其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降序排列择优录取。

7.学校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8.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不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应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录取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取得的准入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和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在审查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在复查中确定为不合格,应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条保留其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方法由学校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1.学院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通过申请评审可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享受国家奖学金补贴2000-4000元)。

4.同时,根据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学院还为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5.学院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

网址:http://www.cqkjzyxy.com/Item/list.asp? id=1229

邮政编码:400900

第十八条章程的解释

招生章程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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