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3 21:59:43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类型: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10]14号)批准,教育部(教发函[2010]72号)备案,以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滨新学院为基础,隶属于重庆滨新集团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它从全国各地招收学生。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学院全称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237。

第六条学校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大道5号。邮政编码:402247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基本办学条件

第七条招生计划:2023年各省、各专业高职院校(学院)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我院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目前,我院占地606亩,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学院拥有通信、汽车、建筑、传媒、计算机、管理等专业模块的144个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同时容纳一万多名学生。图书馆拥有各类图书610448余册,标准塑胶操场1个,学生食堂12000平方米。学院建立了稳定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600人,专任教师44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129人,硕士以上学历182人,“双师型”教师273人。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录取原则

第九条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条件并参加2023年全国高考的报考人员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条准入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院校,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3.志愿待遇申请:优先考虑填报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4.尊重考生志愿。专业招生时,根据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空缺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辞退。对专业等级差没有要求。

5.报考我院并符合规定的加减分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自觉接受上级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徐先生,监督电话:023-85552322。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确定。“学生因故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发[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准(标准9800-18000元);按照住宿费(1000-1500元)录取时学院安排的实际公寓。

第六章困难学生奖、贷、助措施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其中一等奖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助学金2000元/年。

此外,还设立了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院、省(市)及全国组织的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大学生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福利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福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生每年2000元,二等生每年1500元,三等生每年1000元。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奖励给所有优秀学生;尖子生每人将获得3000元奖金。

第十五条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优秀贫困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并优先考虑勤工俭学。

第七章准入和审查

第十六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请假一周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问题请直接联系学院招生办,否则学院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电话为023—85551282、8552347、8552345、85560130。

学校网站:www.cqdxxy.com.cn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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