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2021,天津城建大学2021研究生招生目录

自考指南2022-09-24 10:26:30chanong

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2021,天津城建大学2021研究生招生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校。

3.办学层次:硕士和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荆路26号,邮编:3003846。学校简介:天津城建大学,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津京路26号,是天津市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它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院。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学院,2013年成为现名。学校以德育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养人才”为办学宗旨,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建设具有特色的高水平城市建设大学。

第三条学校对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颁发天津城市建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有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对学历教育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对招生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第三章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2年学校本科招生专业55个。按11个专业招生31个专业,其中建筑学3个专业,土木工程3个专业,材料3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公共管理2个专业,计算机3个专业,电子信息2个专业,设计4个专业,外国语言文学2个专业,机械3个专业,电气3个专业。共有24个专业按专业招生,包括智能建筑、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3个新工科专业,1个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交叉学科新专业,1个软件工程国内合作办学专业(合作办学),4个与波兰合办的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八条按专业招生的考生,入学时不指定专业。完成专业基础课程后,根据个人志愿和学习成绩以及学校专业分流的实施办法,在专业内选择具体专业。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以各省(区、市)往年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sit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高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人才。

第十二条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考生所在高校执行所在省(区、市)志愿录取的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

第十四条同一科目类别、对应批次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志愿。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北、福建、重庆、湖南、辽宁、河北、江苏、广东等14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应使其选修科目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校专业要求相匹配,并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办法录取。投档结果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其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在招生计划1:1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报考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一般要有写意绘画的基础。

第十七条所有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文,少数民族语言考生应认真填写。

第十八条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见《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mainland China新疆班录取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生源所在省(区、市)未公布分专业计划,学校录取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收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表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不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招收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注册的时候,学校会对n进行初审

第二十七条天津城市建设大学设有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标准学校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1.管理类和经济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2.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3.设计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软件工程(合作办学)专业:按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软件学院收费标准;

5.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3万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应符合天津市相关规定。

1、4室:每生每学年1200元;

2、6室: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按天津市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补充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招生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经上级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招生政策将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学校招生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的方式:

学校地址:中国天津市西青区津荆路26号,邮编:300384

学校网站:http://www.tcu.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recruit.tc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771790

本科招生监督电话:022-23085062 23778079

本科招生邮箱:zhb@tcu.edu.cn

以上内容是边肖整理的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信息。关注自考网了解更多天津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