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盐城师范艺考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2-09-24 12:38:56chanon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盐城师范艺考招生简章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324。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南希望大道路2号(新场校区);江苏省盐城市方凯大道50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公办本科院校,位于江苏省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学校有18个二级学院,22000多名全日制本科生。目前有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国家教师培训基地。该校是中国第一所接受中学教育普通认证的试点高校。目前,14个师范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认证(二级)。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检查评估。

第五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学校和第三方的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并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的编制情况,制定学校面向各省的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报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为调节全国统考网上生源不平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网上生源不平衡。根据学生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实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

2.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两科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艺术、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美术、播音)和体育类考生,按其投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按照“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试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选出最好的考生。

2.江苏省外艺体考生: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则录取;如无明确录取规则,则按江苏省艺体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学费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佳飞函〔2013〕83号、苏佳飞〔2014〕136号、苏佳飞〔2017〕243号)收取。

文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专业:5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专业:5300元/生/学年;

农林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

嵌入式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

第十七条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美德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博力助学金、包斌和陆轶君夫妇助学金等奖励和助学金。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处网站(网址:http://xsc.yctu.edu.cn)。

第二十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南希望大道路2号,邮编:224000;

联系电话:0515-88233059;

电子邮件:zsb@yc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邮箱:jsyctcjw@163.com;

信息网站:http://zs.yctu.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种媒体摘编刊登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刊登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立即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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