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招生简章,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4 19:12:51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是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创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与江西天元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独立本科院校。学院的国家标准代码是13440。

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招生简章,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三条学院对修业期满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高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和学院近年招生情况,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科学合理地制定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备案后, 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省级招生计划上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院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安排生源较好、投档前分数较高的省(区、市)。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江西省本科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院校,其他省(区、市)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八条学院实行省(区、市)生源升级政策,认定省(区、市)生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降分政策。

第九条文史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在学院内的录取,按照考生填报顺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不能满足自己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转专业,会被学校转到不完整的专业,不服从转专业的会被辞退。英语、翻译专业学生需参加学生原籍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或以上。其中,师范院校英语专业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口语测试成绩或以上。在同一年级英语、翻译专业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实行英语单科成绩和复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其他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进行比较,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进行比较。

第十条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省考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每年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并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安全、诚信、公开的“阳光工程”,向社会郑重承诺“六公开”和“六不准”: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规则公开、招生咨询投诉渠道公开、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违规举报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第十七条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徇私舞弊,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或干扰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得协助或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任何与招生有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受理高校招生工作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0791-87600998(附传真);电子邮件:xiongyin67@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后,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邮政编码:330100;报名电话是0791-87600946(带传真),网址是http://www.jxstnupi.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的解答,授权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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