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校

自考指南2022-09-24 19:45:49chanong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校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级别: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新路399号(大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李雪路333号(兰家校区)。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而照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设备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飞机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中国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200元,

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视觉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政策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以到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在入学注册当天设立的“绿色通道”进行注册。入学后会向学校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核实后,学校将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经济资助。其中学费和住宿费主要由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支持。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教育公平,学院协助学生生源地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促进学生继续深造。在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顺利入学。

我们学校有“赵建基金”

1.“一号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理科生:7.2万元;艺术生:6万元。

备注: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四年学费的总和,授予县级高考状元。学生人数不限,将逐一颁奖。

2.“赵建基金奖学金”约12.5万元,设28个奖项。

一等奖3名,每名奖励1.5万元(共4.5万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0元(共4万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励2000元(共4万元)。

3.数笔“赵建基金资助”,共计20万元。

各支部上报的困难学生人数和学位,经本人申请的支部同意后,报理事会审批。我院还设立了校内优秀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单项奖:50元,鼓励学生好好学习,努力学习。学院还成立了“爱心助学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习和生活。

第九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能够自行和家庭筹集资金,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公章,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条其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这个《简介》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位新生。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十一条外语专业培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二条对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准入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与公开性的统一。

2.各专业均无相关学科成绩要求。

3.对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意的,择优录取非志愿考生,不存在年级差。

4.归档的比例,按自愿归档的批次依次排列

6.专业录取,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均符合第一专业志愿的要求。

7.照顾加分项目,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8.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线标准严格执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http://www.csoei.com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李雪路333号

电话:0431-81901666 81902999

联系人:王建峰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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