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招生简章,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目录

自考指南2022-09-24 21:57:39chanong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目前学院有文、理、工、管、艺术等多个学科。近40个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专业、8000多名在校大学生。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招生简章,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目录

第一条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优秀录取政策参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我院不限制考生报考外语,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标准。

第二章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报考我院普通专业的江苏考生,选修科目要求CC,必修科目要求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江苏省选修和必修科目成绩要求的考生,选修科目成绩为A加3分、A加2分、B加1分;所有考生按照加分顺序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加分后考生排名分数相同的,按原分数择优录取。如原投档分数相同,则按选考科目顺序(从高到低,AAAAABABABBBA CACB CBCCC)选考。若所选科目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原始成绩与附加成绩之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分数仍相同,则按成绩高低(4a3a1b2a2b3a1c2a2c1a3b1a 2b1c1a 1b2c1a3c4b3b1c2b2c1b3c4c)选择四门必考科目。最后,处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六条报考我院普通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专业按成绩顺序排列,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两种语言总成绩相同,则按语言成绩录取。最后,处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章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报考我院美术、音乐、播音、播音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参加D级学业水平测试不超过3次。其中,音乐、美术、广编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播音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八条报考我院音乐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原始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调生。

第九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第十条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修生,其高考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或色弱者,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总成绩相加,形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原始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调生。

第十一条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级考生(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经我院认定合格),其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学校成绩相加,形成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数线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原始分数线从最高到最低的顺序选调生。

第四章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其他具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三个月内进行一次体检和复试。只有通过了复审,他们才能注册并获得学籍。凡在体检中作弊或重大疾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2023年我院招收的各类新生(环境工程与生物技术专业新生除外)在丹阳校区就读。其中,环境工程与生物技术专业学生大一在仙林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丹阳校区就读。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25-85898048,学院网址为http://zb.njnu.edu.cn/.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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