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202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生计划

自考指南2022-09-25 06:33:52chanong

第一章总则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202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生计划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是:广西学前教育学院;学校代码:14220;南宁校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平果校区地址:平果县大学路6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和层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直属广西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面向广西、陕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江西等15个省市招生,以各省(区)教育部门最终公告为准。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具体录取规则:

1.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志愿顺序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控制在11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3.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

4.艺术、体育成绩以广西及相关省(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技术考试成绩为准。学校不安排其他技术考试,根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分数线择优录取,直至录到计划数。

5.同批次考生专业安排规则: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达不到要求的,按其第二专业录取;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按其第三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已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辞退。由于录取时间紧张,我校将不再就录取和退档的调整征求考生意见。

6.外语:英语。

7.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任何人在体检中作弊或不报告重大疾病将被取消资格

第十四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迁入。需要迁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业成绩合格者,授予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的名字叫广西学前教育学院。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习奖学金等。给在校学生,用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奖、勤、贷、补、减、免”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原籍组织勤工俭学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确保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可通过省、区招生考试院录取信息渠道向考生和社会查询,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771-5585188、5869751(及传真)、5848693。

咨询QQ: 494371162。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学前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22。

网站:http://www.gxyesf.com。

电子邮件:494371162@qq.com。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广西学前教育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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