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

自考指南2022-09-25 08:13:44chanong

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规定

一、学校全称:贵州警察学院(GB代码:12107)

贵州省职业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

二、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三、学校层次:本科;学院(高等职业教育)

四。学院地址:贵阳市龙洞堡

动词(verb的缩写)学校类型:全日制。

6.学校主办:贵州公安;业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七。招生目标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的贵州籍学生应为往届高中毕业生。学生的籍贯原则上应为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八。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总招生计划1800人,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700人(公安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公安计划的15%),高职(专科)学生1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

层次

招生类型

专业

计划数

总计

本科层次

提前录取 本科批次

侦查学

75

300(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

治安学

75

公安管理学

75

刑事科学技术

75

普通本科

法学

400

400

专科层次

普通专科、 分类考试、 中职推优

法律事务

261

1100

法律文秘

228

社区管理与服务

419

安全防范技术

62

计算机应用技术

130

合计

1800

(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分省拟招生计划数

省份层次

贵州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云南

合计

本科

650

5

10

5

10

10

10

700

专科

970

10

20

10

35

35

20

1100

九。招生条件

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符合学校警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病和严重慢性病。

公安专业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如公安部、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招生办法,按新的文件标准执行)

(1)政治条件:

考生政治条件应达到《公安院校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所在县(区)、市公安机关的审查意见必须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2)身体状况: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巩峥〔2000〕137号)规定,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无明显五官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痕、胎记、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是否有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等大面积疤痕,下蹲是否困难等。),没有嗅觉迟钝,没有鸡胸肉和no .没有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身体对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体长(cm)-110)。

3.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无色盲,色弱。

(3)身体状况: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以上及以下,含标准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体能测试项目及资格标准

项目名称

受测

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1

4分35秒

4分36秒

800米跑(女)

引体向上(男)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仰卧起坐(女)

备注:1。以上项目和标准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3年修订)》对高三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

2.上述四项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符合标准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X.自愿填写报告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院公安本科专业的贵州省考生须提前填报志愿;申请本科的人

我院招生采用网上远程录取。公安专业录取:本科提前安排;普通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规定的时间录取。公安专业根据高考文化成绩、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政治考察等综合情况进行选拔。非公安专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上述测试。

录取时,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平行投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第一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到我校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十二。收费标准

层次

专业

收费标准

本科层次

侦查学

4100元/年

治安学

4100元/年

公安管理学

410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

4200元/年

法学

4100元/年

专科层次

法律事务

3500元/年

法律文秘

3500元/年

社区管理与服务

3500元/年

安全防范技术

35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00元/年

十三。奖励和贷款奖学金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档次的奖学金。根据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相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助学金。

十四。学生管理和毕业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察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公安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由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凡自愿报考公务员单位的,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十五。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就业办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2)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办公室,参与和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章程中公布的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真:0851-85407599

网站:www.gzjgxy.cn

十七: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招生工作,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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