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刑事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

自考指南2022-09-25 10:26:18chanong

一.一般原则

中国警察刑事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

1.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 0755。

2.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公安专业招生。

3.我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英文名称为中国刑事侦查警察大学。

学院的国家标准代码是10175。

2.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3.学校位置: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4.学校层次为本科及以上。

我院是直属公安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中国第一所开展本科教育的公安院校。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按照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新兴侦查技术三大专业群的培养定位,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三。组织结构

1.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成员为相关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

2.我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整体监督。

四。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我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部门提出的我院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要求,并考虑到我院的办学条件和历年生源状况,编制了分省招生生源计划。

招生计划适当向尚未开设公安院校或开展公安本科教育的省份和艰苦边远省份倾斜,全面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风险高、应急性强、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专业女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5%。

招生计划由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长办公会决定,报公安部、教育部批准后,由我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动词(verb的缩写)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资格和要求。

1.报考资格。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明确的籍贯。学生的籍贯是参加高考时考生的户籍所在地。

4.调查。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面试主要从动机、言语表达、肢体协调等方面鉴定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6.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2)体重:男性身体质量指数(单位:kg/m2)在17.3-27.3之间,女性身体质量指数在17.1-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7.体能评估。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 2.05m,女性1.5m;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四项都要评估。其中,合格学生3人及以上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8.报考我院公安专业新疆合作计划以及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西藏、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9.浙江等已在高考前开展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省份,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仍按2023年省公安厅(局)会同教育厅、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我院公安专业招生是提前分批安排的。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录取控制分数。

(1)报考我院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我院公安、禁毒、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原籍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换档比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院确定调档比例。志愿按顺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为100%。

4.高级考生录取原则。对经过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专业按照考生报考顺序录取确定

6.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措施。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我院的录取将是这样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分优先。上海、浙江考生优先录取顺序按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7.奖金政策。调档时,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我们学院是按照加分的分数来录取学生的。

8.外语。我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要求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谨慎申请。

9.其他。我院招生实现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是用特快专递寄出的。考生名单将在高校招生就业网公示。

七。复查和复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我院组织完成了公安专业学生的调查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八。毕业和就业

我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向符合我院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3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符合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我院公安专业学生,可以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九。收费、退款和补贴政策说明

1.我院每个专业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2.如有学生退学或拒绝注册学籍,我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我院有完善的助学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认定困难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学年3000元;学习表现好的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人;我院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X.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24-86982243(带传真)

办公室电子邮件:cipuczs@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110854。

学院:http://www.cipuc.edu.cn,官网

大学招生和就业网:http://zsjy.cipuc.edu.cn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XI。补充条款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联系电话:024-86982954。

2.警犬技术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学院塔湾校区训练,后两年在蒲河校区或白山路校区训练。

3.本章程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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