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职业学校招生简章,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办

自考指南2022-09-25 11:31:01chanong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23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贵州农业职业学校招生简章,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办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院校(专业)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公立

学院代码:415201454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以学院院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是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高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市、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准入原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为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生体质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激励措施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十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3000元左右/生年;

第十三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生源地地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第八章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第九章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章本章程由贵州农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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