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代码,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021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2-09-25 17:01:43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代码,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021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二。学校代码:13584

三、学校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动词(verb的缩写)办学历史: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于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审核确认。

不及物动词毕业证: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199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具体环节的实施。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分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和专业报考要求以省级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八条我校2023年无预约计划。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九条学校新生录取原则:学校新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浙江省考生,根据高考改革实施意见,2023年取消批次,不分文理,具体录取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年级,后年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考科目等级为1B1C以上;要求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如果分数和成绩相同,理工类考生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和综,文史类考生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和综。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对加分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三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没有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住宿学校会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入学专业的不同住宿条件,廊坊校区每个学生分两档,每年5001200元。

以上费用以学校发布的新生入学通知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素质进行复检,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协助学生为生源地的学生申请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提供勤工俭学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各种专项资助活动;对于入伍,直接招收士官,减免学费等。

第十八条新生到廊坊校区报到,学习至毕业。

第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199号

邮政编码:065000

电话:0316-2184148022-60438029

网站:http://cczsjy.hebut.edu.cn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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