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专业,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目录2021

自考指南2022-09-26 07:07:54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2021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专业,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目录2021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级别: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镜月开发区新城街5088号

第二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授予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招生学费标准:

测绘专业学校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理工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地质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土木工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力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材料化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无机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建筑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与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桥梁与河流穿越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公共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公共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视觉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5900元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在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根据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取费用。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我校积极响应国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建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军队院校学生国家助学、基层就业学费助学贷款补偿、新生入学资助计划、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实后给予助学金。

同时,我校每年从业务收入中提取5%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金、筑梦奖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八条专业(类别)培训的外语要求

我们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分别与波特兰州立大学和扬斯敦州立大学合作。英语语言的候选人应该申请。

第9条批准了对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别)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条件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准入规则

1.换档比率。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参考本省学生情况确定。

2.专业(类)录取。对于进阶考生,按照“分数(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才、身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别)志愿;专业(类)志愿没有年级差异。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转入未被录取的专业。不服从调动者,予以辞退。

3.优先级。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其所在省市已有相关排序办法规定的,按所在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所在省市没有排序办法,则按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报考建筑、城乡规划等文科专业成绩相同的,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进行比较,其他理科专业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的顺序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安排。

4.照顾考生的加分待遇按

5.除遵循上述条款外,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阅卷方式、投档方式、志愿填报要求均按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考科目水平为2B或以上,一门选考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要求学科水平4C以上;考生入档后的排序规则是“先分后级”。同等情况下,按两门选修科目的成绩。录取的优先顺序是A+A+A+AA+B+AAA+BA b+A+CABb+ b+ACb+ Bb+ CBBBC。选择相同科目,报考我校(建筑、城乡规划专业)并与我校其他文科专业进行语文、外语、数学比较;报考我校其他理科专业的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和安排专业。

6.按专业类别录取的考生,由其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分流;分流的基本原则:分数优先,参考志愿。分流时间和分流方式详见各大招生专业所在院校网站。

7.考上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他们必须参加一个额外的徒手画考试。加试不合格者,调剂到相同或相近分数的专业。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设计专业采用招生省级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设计省级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才有资格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按已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专业课成绩 100%)。若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单科对比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在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省组织书法统考的省份,我校直接将书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需通过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方可报考我校。

考生所在省份,无书法省级统考且我校拟推出招生计划的地方,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的文件精神,协商设立校考中心;要求考生通过我校考试后,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书法与法律专业的考生,按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

9.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考生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之一并服从专业调剂,当专业不能

10.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科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省少数民族考生有资格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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