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本科招生简章2021,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图片

自考指南2022-09-26 09:52:56chanong

第一章总则

西安音乐学本科招生简章2021,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图片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i安音乐学院,英文翻译为Xi安音乐学院。

第三条Xi音乐学院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Xi。校址位于陕西省Xi市长安中路108号。这所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是培养音乐舞蹈艺术专业人才的全日制公立高等院校。它是中国独立音乐学院之一,是中国西北地区独立的高等学府。这所学校创建于1949年。其前身是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校长为贺龙元帅。1956年更名为Xi安音乐学院,1960年升级为Xi安音乐学院,1980年恢复建制。

第四条本校为艺术类学校,无分校、分校、校外教学点。招的都是本科。

第五条Xi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Xi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Xi音乐学院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联系电话:029-88667023。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3年,学校计划在全国招生1100人。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所有专业均为文科和理科,外语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学技术专业基础音乐成绩占专业总分的比例。其他音乐专业要求参加基础音乐考试,设置合格分数。

第十二条文化课、专业课、音乐基础课成绩分别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专业和省份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满。艺术理论、艺术管理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第一志愿录取,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的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候选人必须诚实可信。凡有作弊行为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将按照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邮政编码:710061

电话:029-88667076

传真:029-88667077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Xi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Xi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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