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2-09-26 10:29:57chanong

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及概况:Xi安明德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Xi安明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894。Xi安明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2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划转并更名为Xi安明德工学院。学院位于Xi安,面向全国招生。属于陕西省第二批高校。校园占地面积1035.14亩,建筑面积26.63万平方米。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丰富的资源,坚持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艺协调发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产教融合。有7个二级学院,7个职能部门,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单位,31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本科生近9000人。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占43.9%,博士占11.3%。国家级、省级教师6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

第三条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民办高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高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宣传、招生计划、招生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上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院预留不超过普通文理类项目总数的1%和艺术类项目总数的15%作为流动指标,主要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的网上生源不均衡情况。

第九条收费标准:遵循属地原则,并抄送物价部门。

本科:

工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通信工程、飞机制造工程2.5万元/年,其他专业2.4万元/年;

历史、外语:金融、会计、英语专业24000元/年,其他专业22000元/年;

艺术类:28000元/年。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工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及应用13500元/年,其他专业12800元/年;

文学语言类:会计信息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12500元/年,其他专业11800元/年。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普通班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按照志愿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在我院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对于江苏省普通本科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入档后按照“先年级后年级”的规则进行选拔。如果选修科目水平相同,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考历史的考生根据语文成绩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除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承认为各省统一“省统考”和“省联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如有特殊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考生录取的排序方式为: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填完计划(同时按照各省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排名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需要单独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取得我院颁发的证书。

山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们学院承认任何高考的证书,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满计划。

第五章毕业与认证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授予Xi明德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可授予Xi安明德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九条学院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资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好的奖学金200-2000元/学年不等。

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3800元/学年;一般困难补助28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对在校突发情况造成的学生临时经济困难,给予专项和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检。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复审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退回;对于患有疾病的新生,在学院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适合学习的,可由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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