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1

自考指南2022-09-26 13:43:47chanong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1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普通高职院校(专业)招生。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要求,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规范运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3966。

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新区科技新城合兴路1510号。邮政编码:264210

第七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第八条隶属关系: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

第九条办学层次:普通高校(高职院校)

第十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学制:三年。

第十二条基本信息:

学院创建于1958年,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教育厅双重管理,是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和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创建单位。

学院占地1043亩,有威海和淄博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1238人。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院紧紧围绕“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健康管理”的产业链,着眼于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需求,设立了药学系、制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中医科、医疗器械系、食品系、健康管理系等7个系。学校-地方院校与企业共建高新学院、高伟学院、智能物流学院、鲁南药学院、漱玉商学院、绿叶药学院,开设药物制剂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药事管理学、食品营养与检验、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化妆品管理等34个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为医药食品行业和人民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真诚、思考、与日俱进”的校训,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本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提高水平、创名牌、办特色学院、培养高素质医药食品人才”的办学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医药食品事业和人民健康”的办学宗旨,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食品药品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将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行业规范融入教学。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质量高。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

第十六条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系电话:0631-5712916。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春季高考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符合我院春季招生专业要求。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简易学校招生、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全部合格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即:

1.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志愿。

在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中,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学生要求,则按考生填报的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都达不到要求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按上述原则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3.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我院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也没有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夏季高考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自愿录取已进入档案的考生。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根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考生加分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男女生比例不限,加试无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考生体检院校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可在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并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及时以特快专递《2023年新生入学通知书》发送给正式录取的新生。

第五章收费和退款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普通文科专业4800元/年,普通理科专业50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5000.88万元/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执行。

理科专业: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物生物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医疗设备维修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化工设备技术、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储运与营销、餐饮管理、化妆品。富(中国姓氏)

校企合作专业:医疗设备维修与管理(校企合作)、食品仓储与营销(校企合作)、物流管理(校企合作)、卫生管理(校企合作)、药学(校企合作)收费8800元/年;制药应用技术(校企合作)、餐饮管理(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精密医疗器械技术(校企合作)、医疗器械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药品经营与管理(校企合作)、药物制剂技术(校企合作)、护理(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均为六人,带电梯和洗浴功能的学生公寓为1100元/年/生,其他公寓楼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学生因故休学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按月退还。

第六章激励和贷款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院形成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建立了包括奖、贷、减、助、补等多种措施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学院积极帮助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院有“绿色通道”,保证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组织发布招生广告或代为招生,不安排校外人员协助发布招生宣传资料。学院保留追究任何以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医药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联系信息

地址:威海高新区科技新城合兴路1510号

邮政编码:264210

网站:www.sddfvc.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2909@sina.com

招生电话: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免费电话:400-0890-109

传真:0631-57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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