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是什么,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

自考指南2022-09-26 14:50:06chanong

1.学校名称: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学校地址: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特1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是什么,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5.按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按专业招生计划。

不及物动词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语,其他新生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的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和本地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本地调档比例。班次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同一轮“平行招生”的考生视为同一个高校志愿顺序,即都是“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高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存在高校志愿等级差别: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线上考生,以此类推。

4.在江苏省,我校在录取学生时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即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就按选考科目水平排序,相关科目水平高的先录取。相关的科目是理工科的物理,文史类的历史。考生考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江苏省招生办的相关规定。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综合计算方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省份未规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

7.确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综合成绩录取的省份原则上按综合总分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录取的省份按文化总成绩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如仍有相同分数,理科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参考单科成绩;按照文科、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对于加分考生,在排队专业录取时计算原积分。

8.确定普通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应按总分排序。如果分数相同,理科要参考外语和数学成绩;参考文科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对于加分考生,在排队专业录取时计算原积分。

9.如果考生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如果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相关唱段调剂到其他专业

地址: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1号

邮政编码:430083

电话:027-86490576 86490575

咨询QQ: 800848536

网站:www.w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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