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校考录取方式,江西服装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

自考指南2022-09-26 20:53:05chanong

第一章总则

江西服装学院校考录取方式,江西服装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西服装学院(GB代码13418),学校地址:江西南昌向塘经济开发区蠡湖中大道103号。

第三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政府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普通本科和专科教育招生。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扶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确定省级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教育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总计划1%的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各省高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第三章入学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我校对进阶考生的专业安排不存在专业级差,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将根据其符合情况进行专业调剂。考生降分或加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文科专业要文理兼收。我校单独组织校考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生源省份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考试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成绩完全相同,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成绩确定顺序。对于未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学生所在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学生出生省份的录取控制线。根据统考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总成绩、语言、外语、综合成绩确定顺序。如果学生所在的考试院已经规定了相关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取学生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将根据相关措施进行选择。为学校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六章学生入学和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凡经学生所在省高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到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取得普通本科、专科高等学历学籍;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后,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江西服装学院盖章的普通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本科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报教育部备案。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

第七章录取结果的渠道、查询和通知方式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公布。

第十九条。对于所有被各省高校招生办录取的新生,录取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我校将通过EMS《录取通知书》专用全球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凭此通知书到学校报到缴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办邮寄地址:江西南昌向塘经济开发区蠡湖中大道103号;邮政编码:330201;联系电话:0791-87302688;传真:0791-85164453;网站:http://zsb.jift.edu.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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