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自考指南2022-09-26 21:58:59chanong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也是以工科为主,产管结合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目前已经运行了60多年。学校秉承“能学以致用,学以致用”的校训,以“朴实大方,忠信笃行”的大学精神和“立足全省,面向全国,面向亚洲和世界,注重实用,突出特色”的办学理念,突出高职教育和国土资源特色,围绕国土资源大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第一章总则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学校全称是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家标准代码:12349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是:阳宗海主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起点街国土飞园路1号);经开区校区(地址:云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牛路2号;武定校区(地址:魏初武定县)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正式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学制三年。

第九条证书颁发: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副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审核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

第十一条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办公室,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各省(区、市)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考生须参加下列考试之一:一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学生“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联考;三是参加云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我院在招生时,对学生被认定的省(区、市)给予政策加分。

第十九条准入原则

(1)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2)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顺序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顺序投档非第一志愿);

(3)在同一投档批次中,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等级差别。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考虑第二专业考生,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同一批次中,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被辞退。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第二十条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相同分数(即专业分数相同),则按超过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排序;若超出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相同,则逐一比较文化(不含照顾点)、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分数,根据比较结果排列顺序;若各科成绩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弱色;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残疾人;高铁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

第二十四条退出原则:得分最低者先退出。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yngtxy.net/)公布。

第六章入学

第二十六条我院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新生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入学,持有《云南省地

资源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要求的相关文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必须向学校教务处、招生考试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注册为学生,获得a

以下奖励和补助仅适用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考的考生,按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校平均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励和助学金。

第三十条奖学金

1.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5000元/年;

2.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4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学院学生人数的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校土地励志奖学金,500元/年。资助额度为在校学生人数的6%。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金、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学生信用贷款、勤工俭学。

1.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第一类学生3800元/年,第二类学生2800元/年;

2.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经云南省征迁安置办公室审批,已被我校录取并在各市县征迁的大中型水库考生,可享受三年制大学生三年8000元/年的补助;五年制大专生前三年按中专补助标准给予5000元/年的补助(国家已免除学费的,相应扣减补助资金)。

3.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本人和家长到生源地教育局;

4.临时生活补助:与省内普通高校待遇相同。

5.勤工俭学:我院根据贫困生实际情况,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招生章程和一般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起点街国土飞园路1号

邮政编码:652501

电话:0871-681606786816007868160123

监督电话:0871-68160980

学校网站:http://www.yngtxy.net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23年5月30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