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顺利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考招生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学校类型:大专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立
签发人:彭钢职务:党委书记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培祥路855号
学校网站:http://www.sxycys.com
电子邮件:ycy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督导室,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督导。
第三章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的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院校”定位,稳定招生规模,注重内涵发展。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减少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坚持“按需发展、视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专业和省份合理分配。对口招生计划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招生办公室根据上一年度的招生规模和招生报告编制招生计划;2.各教学部(系)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方法进行审核、平衡和沟通;4.向相关学校会议报告,进行研究和最终审查;5.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准入规则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制度。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招生委员会
(2)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即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成绩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为:文史: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工科: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达到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确定入档考生专业的方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入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计划不全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5)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对口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生办关于高等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通过外语专业测试的考生,按其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符合省招办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英语教学仅适用于我校注册的所有专业的外语。
第十四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将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籍贯上报省、地(市)两级,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试。复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授予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的名字叫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设有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
第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的规章制度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 |
1 |
学前教育 |
2600元 |
2 |
早期教育 |
2600元 |
3 |
语文教育 |
2600元 |
4 |
英语教育 |
4000元 |
5 |
旅游英语 |
4000元 |
6 |
音乐教育 |
5000元 |
7 |
舞蹈教育 |
5000元 |
8 |
舞蹈表演 |
6000元 |
9 |
美术教育 |
5000元 |
10 |
艺术设计 |
5000元 |
11 |
体育教育 |
3000元 |
12 |
播音与主持 |
6000元 |
13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儿童营养与健康方向) |
4000元 |
14 |
家政服务与管理 (家庭教育指导方向) |
4000元 |
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2023年6月10日起实施。
运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