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办,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人数

自考指南2022-09-27 09:51:49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吉首大学于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办,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人数

第三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学生入学和毕业分别进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系统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四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五条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第六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662。

第七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县温泉路001号。

邮政编码:427000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十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毕业证明: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三批。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请参考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五章准入原则和方式

第十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省级教育部门和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院校根据上级要求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成绩和志愿填报顺序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预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检标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发布。

第二十五条对于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等有技术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方式原则上是在通过技术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的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技术成绩由学生所在省统考成绩直接使用,学院不另组织考试。

第二十六条学院与华飞航空集团合作开设“航空特色班”。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生,在军民航站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可报考大学英语专业,录取后进入“航空特色班”,毕业后颁发英语专业毕业证。华飞航空集团将安排就业。详见官网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学院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如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恶劣的,将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院2023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各种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744-2116316,0744-2116376

传真:0744-2116316

电子邮件:zjjzsb@jsu.edu.cn

网站:https://zjj.jsu.edu.cn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委员会。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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