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20年在河南招生计划,河南大学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自考指南2022-09-27 11:32:52chanong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高校招生政策,保障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2019〕4

河南大学2020年在河南招生计划,河南大学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本科招生。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招生、艺术招生、体育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港澳台招生。

第二条河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大学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0475),多校区办学。目前有三个校区:明伦校区(开封)、金铭校区(开封)、龙子湖校区(郑州,在建)。

第五条河南大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双一流”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河南大学主要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七条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技、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涵盖文、史、哲、经、法、教、理、工、管、医、农、艺等12个学科。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河南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和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监督执行招生委员会决议,指导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

第十条2023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是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学生人数和学校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的。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或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生办公室)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已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招生规模超过实施计划时,招生规模较好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招生规模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艺术、体育)的身高要求请参考各专业的录取原则。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六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联合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基础,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在我校投档的考生中,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列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1:1的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录取。

3.江苏省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一般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选修科目为BB及以上,必修科目全部合格,按照先分数后成绩的原则录取。

4.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方式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生部门分配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1)书法(使用书法省级统考成绩)、美术、摄影、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比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100 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其中,河南省报考美术、摄影、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投档。

(2)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专业: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份音乐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位数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 100 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表演(民族歌剧方向)专业。在通过视唱练耳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学生。如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各省主要专业成绩(专业总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总成绩的60%),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报考上述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按同一专业组,为req

(1)舞蹈编导专业,在单科及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并列的,按基本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72cm,女生身高至少162cm。其中,河南省考生要求专业总分不低于160分,河南省外考生要求专业总分达到专业总分的60%。

(2)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根据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分并列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72cm,女生身高至少162cm,专业总分至少145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播音与主持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比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 100 40%)。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70cm,女生身高至少160cm。

5.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编导、制作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按照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的百分比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10050%+文化成绩10050%)。其中,报考上述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按同一专业组投档。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方联邦大学合作办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方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美术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分别按50%的百分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其中,报考上述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按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利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与主持或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位数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10060%+文化成绩10040%)。

第十九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招生部门分配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要求达到专业满分的80%以上(含80%)。本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至少172cm,女生身高至少162cm。

2.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阶梯顺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综合成绩=(文化测试成绩/6)专项体育成绩的30%70%。

第二十条特殊(定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法规,如sp

第二十一条申报时,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试。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并报上级招生部门。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经省级收费部门批准,2023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1.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其招生专业:文史类5060元/年、理工类5750元/年、医学类6320元/年。

2.其他专业:文史类4400元/年,理工类5000元/年,医学类550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类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5000-18000元。

3.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700-1100元/年。

第二十五条河南大学重视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建立精准资助机制,创新资助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各项资助服务质量,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绿色通道”、困难学生资助、社会捐赠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而帮助和保证每一个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河南大学未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招生。对于以我校名义非法招生的组织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学校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是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未提及事项详见各具体学历总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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