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高考规定

动态新闻2022-12-12 12:06:40自考头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为了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考试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湖南省教育厅《关开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22〕3号) 按照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检查,择优为录取新生。 第三条学校相关信息。 中文名称:湖南警察学院英文名称: Hunan Police Academy学校代码: 11534学校所在地: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招生咨询电话: 0731-818660

第二章组织机构

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高考规定

第四条学校成立院长为组长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专升本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协调部署。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设立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贯彻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录取

第三章招生对象第七条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含免试学生)可以在本校报名专升本招生考试)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 )就读,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办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 )毕业生和在校生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期间和入伍期间受到上述惩戒处分且报名前未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高校招生暂停考试处理,尚处于停考期的。 第九条考生身体条件如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教学司函[ 2010 ]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普通计划。 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招生 )的计划。 (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计划。 学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业用于招收扶贫家庭高职(专科 )毕业生。 (三)免试计划。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选择报考一类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 免试计划按湖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公布后另行公布。

第五章考试方式第十二条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录取。 (一)普通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计划。 采用笔试方式,校内标准化考场组织选拔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三科,每科分数均为100分,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各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 (二)无考生考核。 对无考生实行无文化课考试。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考生的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荣立三等功以上考生可免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在4月15日前完成。

第六章按照笔录第十三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一)无考生(录取 ) 学校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未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成绩等情况,综合评估,优先顺序为录取。 荣立三等功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 免试学生录取的工作提前进行,4月25日前全部完成。 不免除考试录取的考生首次报名本科高中组织考试和录取可以参加。 (二)普通考生(录取 )。 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顺序(录取 )。 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在计划数以下的,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录取率。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宜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普通录取率的10个百分点比例。 具体表现在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后,未达到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的比例(第二)录取结束后,学校立即将录取数据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安排在学校官网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十五条学校专升本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 2022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法学: 4000元/年行政管理: 4000元/年信息安全: 4800元/年第十六条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学生公寓制宿舍两类标准1000元/年,三类标准800元

第八章学籍管理第十七条专升本新生按学校规定,要求办理时间和入学报到手续。 (录取 )不能按时报告的,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 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应按国家招生业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检。 对复验(复验、复验)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有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对虚假情节严重或涉嫌高校造假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实行学籍管理。 (专升本 )学生直接进入本校对应的普通)本科三年级,入学后不得主修和转学,不得以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进入普通(本科 )。本科在校学习2年,修读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2002〕15号)的规定报湖南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相关专升本招生业务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教育部或省厅招生政策发生变更时,学校将根据变更情况修订本章程,另行公布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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