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考生和特殊类型录取考生申报公示办法

动态新闻2022-12-15 02:09:08自考头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享受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和)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中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由考生本人申报,并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公示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申报方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针对不同护理对象进行公示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四川省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考生和特殊类型录取考生申报公示办法

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少数民族考生在报名确认时必须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照顾下申报。 市、县两级招生单位和中学应当按规定进行申报公示,初中连班都要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对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生单位和初中有门户网站的在网上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通过媒体投放、发布等方式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及班级、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族。

二、国家专项规划、地方专项规划、高校专项规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规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招生实施范围县考生

(一)普通)高考网报名,国家专项计划、高中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考生在注册普通(高考网 )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选择是否申请专项计划。

(二)选择申报特定项目计划的考生,可按期(按报考相应特定项目计划类别,按本市(州)要求《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 )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申报表》 )或《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 同时申请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应当同时报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申报表》和《国家专项申报表》。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2023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时间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申请。

实施范围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是否申报及申报方法,由县(市、区)招生单位告知考生。

考生在线申报截止日期时间为高考报名确认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特别程序报考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毕后,按本市(州)规定,按时间确认并打印《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申报表》或《国家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相关

考生申报后,县(市、区)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中专项计划(按报考条件报)报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省属高校资助专项计划、乡村振兴计划招生实施范围县可参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办法,按照相应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本县考生进行审查。 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在外地就读富民安康班、志远班、宏志班等,未返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可在2023年3月3日前将报考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乡村振兴计划交由本人自行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

以上各类(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市、县两级招生单位和中学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中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省属高校资助专项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公布报考资格合格名单,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招考机关将当地录取名单分类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即学籍所在学校)和班级、本人户籍及连续年限、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城镇或农村。

三、可以申报享受录取承蒙关照的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和立功获奖的退役军人、部队退役考生、因公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考生、驻边疆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累计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国家规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规定的特种岛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不满1年或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在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队人员、一至四级工伤消防救援人员、 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包括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队子女和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不含辞职、辞退)、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公务公安烈士子女是见义勇为、死亡或残疾的子女,归侨、归侨、侨眷、侨眷、台湾省籍考生既要向规定部门主动申报,又要向高考报名单位主动申报,并在报名单位申报公示。 各相关部门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无错报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录取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录取名单逐级发放到县(市)区招生单位和初中,各级各部门分别对当地或本校录取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护理项目。

四.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一)保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生保护资格的考生,由本人向有关部门、所在中学提出申请,并在有关部门、中学审核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保送生姓名、所属班级、获奖项目等重要信息。

(二)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将考生入选名单及时书面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考生名单、适用录取要求和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所属初中、相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确定或收到入选考生名单后,在初中、相关高校网站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2周以上。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及班级、享受关爱服务、入选高校。

五.公示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留存到当年年底。 市、县招生单位和初中公示的考生信息在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六.其他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当在有关高校、初中公开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举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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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珂逗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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