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动态新闻2022-12-16 04:19:00自考头条

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 为贯彻我省防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考生顺利报考,我们有以下几点暖心。

考生应仔细阅读《一图读懂福建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对来自高校风险地区或有居留经历、回国外、与海外人员接触经历或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 考前14日在居住地被隔离或隔离且未接受核酸检测的考生; 合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考前14天的工作(实习)岗位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港口检疫检验人员、公共交通司机、铁路空乘人员、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考试前三天即10月20日后进行核酸检测,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申报表(证明),从10月20日至22日17:00工作时间选择的确认点所属教育招生 《准考证》领取确需代领的,代领人应当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核酸检测阴性申报书(证明)领取。 以上考生须在报考前3天携带核酸检测阴性申报表(证明)。

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出行,避开高峰,不迟到。 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证核查、健康检查和禁试物品检查。

2021年福建省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考生自主接种疫苗,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不得聚集在人群流动性大的地方。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戴口罩。 入场、等待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防疫组织的安排,考生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抗疫要求,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禁试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处理,涉嫌违法填写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07500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 2021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2021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严禁违纪违法行为。 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岗位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得违反试验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准考证》,按规定按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监督人员等考试人员按照规定主动接受认证、健康监测、随身物品等必要的检查。

三、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盖橡皮等必需试验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涂油、修正带等)均带进考场各考场前均安排挂钟,但重要提示时间节点注意事项,如开始、结束、结束前15分钟等,仅供时间节点的参考,主考场应同步敲钟、摇铃、播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上验证。 入座后,必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收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不要事先回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 答题纸漏填、填写错误、字迹不清晰等影响评分结果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五、试卷、答题卡发放错误及出现试题字迹不清、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时,应举手提问,并在开考前向监考人员报告; 试验开始后进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试验时间不延长; 关于考试问题内容的疑问,不能问监考人员。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科目考试。 试卷的出题必须在每门课的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交卷后不能再次入场参加考试,也不能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对话。

八、考生须在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稿纸上的答案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全部无效。 不能用规定以外的钢笔和纸回答。 试卷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九、考生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不要吵闹。 不能侧着头听,不能左右为难,不能做手势,不能做密码。 不得带走、在旁边偷看、模仿、故意模仿他人。 不得抄写试卷、更换试卷、试卷、稿纸,传递文具、物品等,损坏试卷、试卷、稿纸或带出考场的身体有异常时,应当立即向考试人员和监考人员报告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笔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稿纸等按顺序放在桌子上,用小木块、小石头压住座位等待。 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集试卷、试卷、稿纸核对后,按监考人员指示离开考场,等待考点广播通知后离开考点。

十一、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视频,引导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十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有效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教育部第33号令) )等既定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委教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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