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医生,医师法即日起实施。看看十大巨速变化。

动态新闻2022-12-18 04:18:00自考头条

来源:大河健康报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正式施行。 这项重磅法规,将对中国医生执业产生重大影响。

@各位医生,医师法即日起实施。看看十大巨速变化。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10的巨大变化与医生密切相关,值得在业界吃下去。

1 .取消中专学历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继续坚持“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第九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一)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实践;

(二)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2年以上。

根据第十条规定,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专业工作实践1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上述两个规定,专科学历工作1年以上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2年以上,以及本科学历工作1年以上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具有中专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5年以上可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定。

这意味着,今后如果没有中等专业学历取得医生执照,就很难成为医生。

中专学历不能做医生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也给梦想成为医生的人留下机会。

一是可以依法取得中医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三年以上或者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业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推荐的,可以参加中医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对医术有确实专业知识的,至少由两名中医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

本条规定的有关考试、考核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公布。

这个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一致。

二是对中专毕业生设置了“缓冲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鼓励中专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更高水平的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

在本办法施行前及本办法施行后一定期限内取得中专相关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制定。

这一点显然是充分考虑到我国现行医疗队的实际情况,以更灵活的方式实现了大多数人的医生梦,将这个期限授权给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而不是草案规定的五年过渡期。

2 .为多点执业打开方便大门医生执业登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登记后,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中登记的工作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同时增加了两项新规定。

一是“医师注册执业范围与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设置相适应”,二是“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增加的第一条,要告诉医生实际上想在某个医疗机构工作,首先需要确认该医疗机构是否设有与自己工作范围相同的科室。 例如,你是妇产科医生,但如果这家医院没有设妇产科的话,你就不能去。 同时,妇产科医生也不能在全科诊所工作。

增加的第二条,也为增加执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内科注册的医生经过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就可以增加对“全科医学”的注册。

该法第十五条规定,医生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鼓励医生定期定点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执行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提供便利。

这一规定是继近年来的多点执行政策之后的。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该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医生变更执业场所、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但医生应“参加规范的培训、培训、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承担国家任务、参加政府组织重大活动等在医联社内医疗机构执业”三种情形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这一规定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在法律上开辟了另一条道路。

3 .终身禁业首次写入法律以来,医生没有终身禁业的规定,即使犯了大罪,也可以判刑入狱,但之后也可以通过重新注册成为医生。

有时“不登记”,但那是暂时的处罚。 例如,“受到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两年,或者依法禁止从事医生职业的期限未满。 被取消医生执业证书不满2年的医生定期检查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1年”等“不注册”。

但是,这些规定即使到了期限,也可以重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违法执业活动,五年内禁止终身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4 .更加强调保障医生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名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办公”一词被去掉。

顾名思义,《执业医师法》强调对执业医师行为的规制,而取消“执业”一词改为《医师法》,不仅规范了执业医师行为,也保护了医师的合法权益。

该立法安排也与《教师法》 《护士条例》一致。

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开头,“立法宗旨”的第一句是“保障医生合法权益”,既体现了国家对医生权益重视和保护的国家意志,也体现了立法宗旨和法治精神,明确了“全社会都应该尊重医生”,更好的为医生着想

三、增加“保障措施”专章,细化保障条款,从薪酬待遇、队伍建设、工作环境防护、职业防护、特殊岗位及边疆工作津贴等保障措施、行业自律等方面规定医生权益保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媒体在医患关系构建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法规定新闻媒体应当真实、客观、公正等报道医疗卫生事件。 该规定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的互信,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5 .赋予医生更多的诊疗自主权是面对生命和健康,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约束和赋予医生更多的诊疗自主权实际上是尊重生命和健康。

过度限制使医生成为机器人,过度放纵可能伤害患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生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并取得书面知情同意。

实际上是指允许医生在依法取得“书面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临床研究。

此外,当医生面对新的发病疾病,如非典大剂量激素、新冠早期肺炎实验性治疗等,临床上必须进行实验性治疗时,不仅为医生提供了守法,也为医生的创新探索提供了依据。

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生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特殊情况,如无有效或更好的治疗手段,医生在得到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采用药品说明书中尚不明确、但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嘱适宜性。审核、严格规范医生用药行为。

第三十条规定,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转诊等适当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远程医疗合作。

这两者实际上赋予了医生更多的诊疗自主权,一是允许医生开超说明书,二是允许医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和远程会诊。

在履行告知说明义务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25条指出,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消除“但应注意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利后果”这一临床实践中非常难以掌握的措辞。

6 .更充分地授权医生的紧急救助行为和责任免除原则,在紧急救助过程中,医生往往因害怕知情同意签名(如北京朝阳李丽云案、超范围工作和可能造成的损害而须承担责任) ( 2006年彭宇案)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需要紧急救助的患者,医生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疗,不得拒绝抢救。

因抢救危重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国家鼓励医生积极参加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生自愿实施急救给受益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该立法既保护了人民生命健康,又鼓励了医生拯救他人生命的积极性。

也是《民法典》第184条的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给受援人造成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任何人在紧急情况下,主动救助他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医生在院外救助也不应被追究责任。

7 .住院医师规则培和专科医师培养法我国医师同质化程度低,全国患者协和涌向大城市大医院,根本原因是医学生培养学制混乱,医学教育体系十分复杂,加之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没有建立。

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制定医生培养计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要的医生培养和供求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医学教育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础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和配备。

国家采取措施,完善中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培养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

国家建立健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

为落实上述两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中对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定向培养、委托培训计划的执行作出了法律规定,为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受医生继续医学教育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生接受持续医学教育。

国家在每年的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中,核定一定比例用于定向培养、委托培训,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生队伍建设。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接受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有关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相关人员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履约担保的管理。 各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 .中医使用西医技术和西医使用中医药有法可依。 一直以来,在临床医疗过程中,中西医诊疗范围都是医和卫生执法部门比较头疼的问题。 临床分型医生到底能不能使用中医药,中医分型医生能不能安排在临床内、外科?

特别是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办公室联合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通知(国卫办) 2019 ) 558号,《关于中药……其他类型医生,不得少于1年可以开具明确要求遵循中医临床基本辨证施证的中医药药方”,各地禁药临床部门医生开中药药方力度明显加大,中西医诊治范围也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此次0755-7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生注册后,可以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工作地点、工作类别、工作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按照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注册的业务类别、业务范围执业。

医生只要通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就可以增加工作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对医生从事特定范围业务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药技术方法。

西医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这个规定,实际强调的核心是“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西医可以使用中医药,中医也可以在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工作。

9 .加大医生执业安全保障力度以来,医生执业安全已成为社会层面的顽疾,尽管国家出台通告、开展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医疗机构禁入等多项措施,但很早就受到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打击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做了很多安排。 根据该法,医生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医生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三条) )。

整个社会都必须尊重医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爱护医生,发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卫国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工作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医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生执业安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妨碍医生执法,干扰医生正常工作、生活; 禁止以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害医生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第五十三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卫生知识公益宣传,弘扬医生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生,合理处置医疗卫生风险。

10、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医疗服务风险较高,但一直以来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医疗损害发生后,患者难以获得应有的补偿和赔偿。 这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结合近年来医疗纠纷处理探索形成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写入法律。

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设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

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这里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比“鼓励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硬多了。 实际上,“应该”是“必须”,具有强制性,如果不做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除以上10条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提出了许多值得注意的亮点。

执业助理医师在异地或艰苦地区县级医院独立执业,在保障措施章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职位、奖励制度,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防疫津贴、放射津贴、精神卫生津贴、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和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业务实践的医学毕业生的临床诊疗权限、医生定期考核周期由2年变为3年,要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建立上下贯通县乡村的职业发展机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办卫生医生,从事人群疾病和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研判、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免疫规划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 都有非常新的含义

作者|徐毓才整理|陈朝阳

来源|看医学界

本文来自【大河健康报】,只有代表作观点。 全国党媒体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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