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的管理。

动态新闻2022-12-18 20:33:57自考头条

中国网北京7月20日讯(记者徐虹刘佳)针对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虚假不实招生宣传等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以名称使用为主招生管理、培训内容、师资队伍、培训模式、经费管理、经费管理

《通知》指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教育培训的育人属性,引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通知》明显,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词语。 “高校”、“学院”名称登记使用按《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等规定执行。 同时,应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类。

教育部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的管理。

《通知》建议,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成人的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管理,不得虚假广告和宣传,不得隐瞒和混淆机构性质。 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广告(简章)中使用简称的,应当在显著位置同时注明机构属性和全称。 设置招生条件的,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身份、资产规模等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规模必须与办学能力相匹配。 严禁以教育、训练为名组成“小圈子”、“小团体”。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成人教育培训专项管理行动,对不符合要求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责令其依法整改。 推动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管制度或规章,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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