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士兵、下岗职工等高职扩招

动态新闻2022-12-19 08:26:00自考头条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士兵、下岗职工等高职扩招

(根据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示范性大学、浙江省优质大学建设单位、全国绿化示范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是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第三条学校颁发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位于享有“全国文明城市”、“摄影之乡、浙江绿谷、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等荣誉的丽水市区,学校地址为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邮编323000。 学校的国家代码是12878,浙江省代码是0072 (普通招生 )。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研究决定招生政策制定、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招生和) 测试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安检组、具体考核测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总计划300名,具体为招生的专业、计划、类别、学费如下表所示。

(第七条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五章招生程序

(第八条登记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三年以上),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大学(招生考试中任何一所大学)录取 均可)通过录取的非本省户籍,浙江省工作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 详细情况报考条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教试院( 2018 ) 93号)精神执行。 2019年各类招生考试通过各类高中录取的考生,本次报考不再参加; 现在在包括成人高中在内的各种大学学习的在籍学生,这次报考不可以参加。

(第九条网络报名和志愿申报

1.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 .志愿者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录入时,一起填报志愿者信息。 考生可以报考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报考一个专业,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

(第10条现场确认

只有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申请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 www.zjzs.net )第一志愿填报本校考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 .查看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

3 .确认内容:申请信息和志愿信息的讨论确认、资格审查、图像收集。 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复印为A4纸张格式)。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因文件不齐全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作为无报考资格。

4 .考试费缴纳: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缴纳考试费140元(浙江省物价局浙江价( 2018 ) 32号文件),未缴纳的考生按自动弃考处理。

5 .准考证领取:已缴纳的考生凭个人相关信息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现场确认,盖章人有效。

报名资料及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11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是我校的自主命题,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缺少任何证书的不得参加考试。 未接受职业资格检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具体事项如下。

2 .测试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3 .测试形式:笔试。

4 .测试内容: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为主,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潜能、专业精神、素质特长、实践创新能力等。

5 .总分: 150分。

(第十二条(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 )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2)招生工作“6公开”、“6不准”

)2)考生对健康的要求,由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高职扩招考生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择报考专业。 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验,对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学籍相关管理规定调整。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4)录取成绩:满分150分

)5)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该专业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顺序为)录取,直至(录取 )金额满为止。

)6)专业计划不达标的,学校按照双志愿报考院校对口生源,考试成绩院校互认换算为满分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优先顺序(录取 )录取金额排满为止。

(7)考生)录取总分相同的,专业计划不达标的一起)录取; 末位总分相同,超过专业计划数的,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请示,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 )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考生根据“诚信”原则对真实准确的(报考资料、(报考资料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可能对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事实的,调查结束后及时告知( 010 ) 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本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考生虚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填写其考试诚信档案: 以下行为在注册阶段被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 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涉嫌责令追回或者没收的,依法向司法机关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取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或者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对相关申请材料提供虚假资料、影响的(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入学,他人代为考试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规高中(招生规定的虚假行为)。 ”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咨询电话) ( 0578—2122447、

123456、2293387 (兼传真)。

第十七条监督电话0578-2296456。

(第十八条学校网站( www.lszjy.com;

招生互联网地址: http://zsw.lszjy.com。

(第十九条(招生网指定邮箱:

zsc@lszjy.com。

(第二十条本校开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感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的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有国家助学、勤工助学、临时困难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第二阶段扩招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考核合格,报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本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信息报送单位: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