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积金推出三项惠民新政,12月1日起实施!

动态新闻2022-12-20 07:03:16自考头条

为解决群众“急迫”问题,帮助生活严重困难家庭,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缓解购房经济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一系列公积金政策,自12月1日起施行。 现在通知您:

一个是拿出《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特困职工提取暂行办法》。 充分体现对困难群体的人文关怀。

宜春公积金推出三项惠民新政,12月1日起实施!

二是拿出《伊春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暂行办法》。 用公积金购房的缴存人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缓解资金压力。

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扶持政策。 储户购房后,配偶、同一户籍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作为共同借款人帮助其偿还贷款,减轻购房负担。

详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www.ycgjj.org.cn”或微信公众号“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李可欣一审:胡凤晨二审:方爽三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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