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已经发布。

动态新闻2022-12-20 07:54:56自考头条

北京市会计人员职称评聘的基本标准条件会计人员职称申报评估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另外,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助理会计师(一)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正确理解和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专科,下同)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 二、会计师(一)系统能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正确执行。 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够独立负责某一领域的会计工作。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1年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2年以上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4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高级会计师(一)基本条件1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一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有效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或取得了经济效益;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积极参与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查报告、管理方法和制度创新等的完成。 2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职务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硕士毕业,或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师职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职务后(二)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 )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作为主要参与者,在参与所在行业或机构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财会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着保障性作用,取得了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 2 .从事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重大经营管理、内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决策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并付诸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或能积极参与企业或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总结实践规律,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付诸实践运用; 或企业重组并购; amp; A等活动中起显著作用的是咨询服务器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当具备以下成果条件: 在会计专业领域,作为主要完成人(排行榜前三),完成了在行业内有很大影响、被有效利用的会计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制作),在专业杂志上发表了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以上。 四、正高级会计师(一)基本条件1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熟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收等方面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规律; 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主持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难题或重大业务问题。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者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2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或相近专业职称后,从事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 )2)获得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应当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 )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主持所属行业或机构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并在财会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 .从事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主持企业或所在单位重大经营管理、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咨询 ) (三)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当具备以下成果条件: 主持完成会计专业领域内影响深远、运用有效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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