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优秀毕业生入学就读本科实施办法

动态新闻2022-12-22 09:07:50自考头条

北京市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入学(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摘要) )。

发布时间:2019-02-28

北京市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优秀毕业生入学就读本科实施办法

雾/帖子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北京市《关于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 (京教高( 2019 ) 42号)要求,我市2019年继续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水平)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

一.推荐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级)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4 .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出色。

二.推荐方法

推荐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综合评价方案,将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学习、体育锻炼以及参加社会工作和活动等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情况,科学、公正地量化为综合分数,优先推荐。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不超过本校本校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 推荐方法、程序和名单应当按照要求公示。

三.报名

2019年高职升本科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zsbbm.bjeea.cn ) 只有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网上申请。

推荐学校应认真填写(审核考生信息、综合评价意见,统一生成准考证号后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室)审核。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对推荐学校提交的信息,通过审核、审核后,推荐大学可以打印《北京市2019年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 (以下简称“申请信息表”),组织推荐考生签名确认申请信息表的内容报名信息表由推荐学校保管,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推荐学校将录取考生报名信息表保存在考生本人档案中。

推荐学校及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审核不合格考生报名无效。

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取决于各推荐学校的通知。

四.考试

所有推荐的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 考试分为通用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 .公共课考试

公共课考试试题的命制和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 共同科目考试设英语、日语、法语3门,考生任选一门。 试题管理和考试实施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验时间:3月23日上午9点30分-11点30分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本人2019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公共课考试报考考证。

2 .专业课程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专业课考试所学校组织实施。 专业课考试分为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点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课的课程要求自主设置考试科目,命制考题,考试工作由专业课考点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科目:参考考生本人北京市2019年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试时间、地点:以专业课考试点校通知为准。

五.成绩公布

考生将于4月9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cn; ww.bjeea.edu.cn(查询本人公开课考试成绩。 专业课考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所学校负责向考生公布,并提供相关查询服务。

4月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将汇总的考生成绩(包括公共课和专科考试成绩)下发到推荐学校和(招生 )学校。

()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既要重视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成绩,又要重视考生的综合评价意见。

录取时,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根据全市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公共课录取最低管理分数线。招生学校不低于公共课资格线,结合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意见,自主确定我校的录取方案,根据录取方案确定我校的录取新生名单

七.专科退役军人专升本关于工作的说明

专科学生部队退役后专升本 (即高职升本科)工作由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专科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北京教学( 2015 ) 007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推荐学校(或区县征兵办)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北京市教委(审核、市教委)审核合格后,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手续。 其中免专升本获得资格退役专科毕业生由接收学校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必须在6月30日前办妥。 不享受免试专升本资格退役专科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根据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市教委下达010 退役专科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考试,录取与普通考生同步。

八.入学审查及户籍处理

新生入学后,必须进行复检。 不符合条件或有不正当行为的,学校取消该学生的入学资格。

新生户籍按北京市有关文件办理。

九、切实加强和严肃领导招生纪律

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入学本科阶段学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秉公办事。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命题、考试、评分及录取工作,确保此项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资料来源: 2019-02-28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html/gkgz/tzgg/2019/0228/73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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