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招考政策发布,公布考试时间和报考政策。

动态新闻2022-12-23 03:10:50自考头条

北京考试报讯5月7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中技录取总分仍为660分。 今年将继续开展考后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4个志愿。

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与地理、化学与生物各选一门分高的计入。

北京2022年招考政策发布,公布考试时间和报考政策。

总分660分中,语文试卷总分100分,数学试卷总分100分,外语总分100分(试卷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物理(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包括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包括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包括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 初三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下午。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评价10分。

今年全市优质普通高中将继续分配50%以上的“招生”给普通中学。 统筹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部分优质普通高校可适当编制跨区规划。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稀缺的地区倾斜; 城乡一体化普通高校在资源出口区可妥善建立跨区域招生规划; 民办高校招生重点关注学校所在地区,编制分区招生规划。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相关学校可在办学基础上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办学招生,各区不分配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筹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地招生,适度压缩区位招生规划。 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报名前,可以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测试,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以自愿选择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选择返回户籍所在地区(报考 )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 )向所在学校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区征集确认,办理(报考 )手续。 已恢复户籍的考生参加城镇学校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应当属于城镇或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在同一学校连续3年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学校额度的上学、市级调整、面向特定中学的方向招生。 应届毕业生、外省回京考生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以上招生。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学校额度返校与市级统筹招生、统筹招生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一本0

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者,每个志愿者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录取只有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才能填写相关志愿者。

校额学校与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者,每个志愿者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只有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才能填写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者,每个志愿者可向2个专家报告。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提前招生、学额到校招生、统筹招生。 前一阶段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包括贯通项目的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根据招生学校贯通计划,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早期招生学校进行。 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学校额上学招生录取包括学校额上学和市级统筹招生招生录取后统一一本6 按照市级统筹规划和初中学校分配的定员到校和市级统筹定员数,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到低,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考生填写志愿顺序录取。 统一(招生阶段未满)录取满额学校招生(录取,学校)专业)录取的条件、范围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 有复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组织复试。 考试院统一宣布参加志愿者招募录取所学校、专业、计划。 未通过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生需报考有报考要求的专业人员后通过。

今年,可以享受加分的考生共有8种。

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照顾。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见义勇为人员,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残疾人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为(录取时按+ 5分照顾)归侨子女考生; 台湾出身的考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转学到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本市学习的少数民族考生。

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政连( 2013 ) 1号)要求执行。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及优先录取按《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北京紧急发( 2019 ) 32号)要求执行。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为任意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录取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享受其中一项加分待遇。 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陪伴子女的,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不再优先考虑录取。 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的,在录取总分中扣除5分后进行录取。

编辑陈艳婷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