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级建造师报名

教育动态2023-02-01 17:06:5851原创小组

一、报名条件

南京二级建造师报名

1、年龄: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2、学历:申请人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与考试科目相符;

3、工作年限:申请人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资格考试成绩:申请人须参加资格考试并通过。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者邮寄报名表。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njjsks.org/。邮寄报名表地址:南京市新街口区中山北路66号金鹰大厦906室。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31日。

3、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0日。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生应于2018年5月18日前到南京市新街口区中山北路66号金鹰大厦906室进行现场确认。

4、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30日。成绩查询方式为网上查询。成绩查询地址为http://www.njjsks.org/。

三、注意事项

1、凡是已注册的企业需要重新注册的,应当在注册之前将已注册的企业信息进行注销备案;凡是尚未注册的企业需要注册的,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凡是已注销的企业需要复工的,应当依法办理复工手续;凡是尚未注销但已停止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需要复工的,应当依法办理复工手续。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中的企业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外文名称)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住所(或者其他通讯地址)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情况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代表人(或者股权代表人)姓名(包括中文姓名和外文姓名)或者性别(如:女性代表人变更代表人姓名等)等情况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权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除天窗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除天窗外增设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除天窗外增设服务项目(人)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经营项目(人)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服务项目(人)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实施前,企业需要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办理。

2、备案实施前,已经参加过资格考试并通过考试的申请人不需要再次参加考试,但是需要填写《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备案实施前,已经注册过符合资格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但是需要填写《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备案实施前,已经注销的企业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依法办理复工手续。

5、备案实施前,尚未注销但已停止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依法办理复工手续。

6、如对本通告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中心:025-58233713。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