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良好(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生物工程概论、农业政策(一)、管理学原理。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英语考试(二)成绩在70分及以上,或参加过南京农业大学组织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取得证书者(异地取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不予办理);
4.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5.英语(二)改考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请时间,地点,材料和费用1。申请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11月4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中山门外卫岗通渭路5号8号楼307室,南农3号门北100米继续教育学院);
3.申请方式:填写附件《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4.申请材料和费用
(1)须提供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
(2)按要求填写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研究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作出的鉴定;
(3)两张纸质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电子版(以身份证命名)照片;电子照片发送到邮箱;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申请费200元。社会考生学位申请费以邮政储蓄汇款方式支付。请汇款到各地邮政储蓄银行。收款人: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收款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通渭路5号8号楼207室,210095。汇款时请注明学位申请人姓名;请把钱汇到专门学校的公共账户;
三。评估和奖励程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一年内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经学校自考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后,连同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已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自学考试系列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四。注意事项1。如果毕业前的学位课程成绩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想取得学士学位,可以在申请毕业注册前继续参加自考的相关课程,达到要求后再申请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2.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到我校自考报到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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