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原理二·债法》期末考试试题(A卷)

今日新闻2023-01-12 17:36:2851data

科目:法学本科和选修法律的学生。

《民法学原理二·债法》期末考试试题(A卷)

本次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回答要求:1。请把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回答,该负责的考生负责。2.答题卡要和试卷一起交回,否则酌情扣分。一、选择题(共10题,每题1.5分,共15分)1。下列()情况中,A的行使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A .甲、乙双方订立古玩买卖合同,约定一方付款,一方交货。甲方支付货款后,发现乙方的古董并非合同约定的藏品,故主张乙方违约,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b .学生A在校外兼职,与用人单位约定先讲课后付费,课时费为每小时100元。在甲方讲课期间,另一位讲师B道听途说雇主不守信,告诉了甲方,甲方得知后停止讲课,并要求雇主支付半堂课的费用。C公司向A公司订购“趣力”电饼铛一批,约定A公司发货后付款。几天后,A厂通过正当渠道得到了确切消息。B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面临破产。企图对这笔交易做最后的挣扎,其中止了合同的履行,并要求B公司提供担保。D. B卖给A公司一台豆浆机,约定8月1日前由B公司发货给A公司,然后付款。之后,B公司找了一个出价更高的买家C,卖给了C公司,于是A公司拒绝付款。2.双方约定,3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供应5万只活鸭,以便甲方将这些鸭子做成烤鸭,在五一节投放市场。4月28日,B厂送5万只活鸭给A厂,A厂拒绝了。B厂一再声称自己是A市的陌生人,活鸭被拉回到B市,给自己造成了太大的损失,所以准备在A市出售,请A厂看在老客户的份上,暂时保留这些鸭子,等B厂找到买家,马上拉走。工厂A同意了。5月7日,B厂找到了买家,就是来提货的。在此期间,甲厂为饲养这些鸭子共支付了800元饲料费和1000元劳务费。关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B应向A厂支付饲料费B . A厂有权拒绝B厂代B厂保管活鸭的要求A厂有权拒绝B厂逾期交付的活鸭A. B厂应向A厂支付劳务费A .甲、乙之间的下列债权债务关系中,B厂只能主张().A .甲方于2010年8月10日向乙方偿还贷款50,000元,乙方于2010年8月20日向甲方偿还贷款30,000元。2010年8月10日,乙方于2010年3月2日向甲方借款30000元,约定于2010年6月1日偿还,但截至当时,乙方未偿还。2010年12月6日,甲方应向乙方偿还贷款20,000元,2010年3月18日,甲方欠乙方的贷款80,000元已到还款期。2010年3月18日,d .甲方应于2011年10月2日向乙方交付价值8万元的大米;乙方应于2011年10月2日向甲方交付价值8万元的大豆。4.某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宣称,如果买下他的楼盘,将来会提供免费班车给业主上班。甲方信以为真,于是买了一栋楼,但后来开发商只提供了3个月的免费服务,然后就取消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发包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c .开发商既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其无偿服务属于赠与性质,可以撤销。d .开发商既要承担侵权责任,也要承担违约责任。5.2012年寒假,北京法政大学宿舍楼装修,无法入住,学校要求所有学生离校。

A.甲乙双方的协议有效,是租赁合同B .甲乙双方的协议有效,是买卖合同c .甲乙双方的协议有效,是未命名的混合合同d .甲乙双方的协议无效。6.以下可视为承诺()。A. A向B发出要约,要求在一个月内答复。过期了,就当承诺了。b忽略了。B. A向B发出要约,C接受A的条件C. A向B发出要约,B考虑后同意d .刘汇款给某厂按广告价格购买其产品,该厂将指定产品汇款给刘。7.下列情况不产生不义之债A. A偷了B的鸡饲料,喂了C的鸡。B. A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B清偿债务C. A久别归家,误将B的鸡当自己的吃。D. A的装修工人误将邻居B的装修材料用于A的房屋装修。8.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事件不属于存款的原因()。a .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提出抗辩。c .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兑。d .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9.7岁和11岁的小学生肖鑫和杨洋都在学校组织的郊游中受伤。两个人的家长想代表自己的孩子起诉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这两种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肖鑫的父母有责任证明学校的过错。阿呆的父母有责任证明学校的过失。c .无论学校是否有过错,学校应对两人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d .只要学校能证明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a .如以货币支付,应在交付货币的地点履行。b .货币支付的,应当在收到货币的地点履行。c .动产交付的,在不动产交付地履行。二。简答题(共3题,每题8分,共24分)。1.债务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有什么区别?2.简述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3.简述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条件和效力。三。文章分析(共13分)。请用下列条款分析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055-79000第二十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成立的,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四。例题分析题(共2题,第(1)题19分,第(2)题13分,共32分)(1)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将价目表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3月4日收到价目表后立即致函甲公司,称“按报价订购02号设备10台,总价80万元,货到付款。3月7日,A公司收到B公司的信后,开始准备发货,3月10日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3月18日,B公司收货,发现设备没有附使用说明书,要求A公司提供;由于A公司未能及时提供指令,B公司也拒绝了A公司的付款请求。4月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乙公司的8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5月10日,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80万元。问题:1。3月1日,A公司把价目表发给B公司是作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试着解释这种确定性的原因。

(3分)2。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否建立了销售合同?请根据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则进行分析(3分)。3.如果运输过程中有一件设备被泥石流损坏,风险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如果甲公司在收到9台设备后要求乙公司支付80万元的价款,乙公司应如何回应这一付款要求?(4分)4。甲公司认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其提供说明书的义务,故对该义务不负责任。这个说法是真的吗?为什么?(3分)5。B公司能否以A公司未提供使用说明书为由拒绝支付全款?为什么?(3分)6。C公司是否取得债权,何时取得?B公司能否以A公司或C公司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C公司的付款请求?(3分)(2)2007年10月5日1时40分,被告人驾驶被告人张贺拥有的Z4121冀ZA62重型坦克半挂车,未经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超载行驶,沿某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73公里700米处,因发现较晚,措施不当,车头与被告驾驶的被告所有的冀RH5205、冀RHD09号登记货运拖车尾部相撞,主车右后轮碾压被告员工秦宜兴因故障换轮胎的左脚,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原告秦宜兴、被告刘涛受伤。受伤后,原告立即被送往市立医院住院治疗。伤情诊断为左前半脚挫伤。原告住院46天,医疗费22326.34元,医疗交通费17504元。之后,经某市公安局法医伤残鉴定,原告伤情为:目前其左脚损伤属于九级伤残。原告支付鉴定费330元。医院出具证明,建议原告安装半足假肢。根据患者受伤的特殊需要,现在安装的假肢价格是8200元,使用寿命是2年左右,所以中国的平均寿命是70年。原告治疗期间,被告张鹤支付原告现金10000元,被告支付原告现金20500元。另外,某市交警支队做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刘涛驾驶的机动车未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且超载。发现情况较晚,采取措施不当,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李翰的停车位置和设置相关警示也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问题:1。本案中的侵权人是谁?说明原因。(3分)2。这个案件应该属于什么类型的侵权?(2分)3。本案是否属于共同侵权?为什么?(3分)4。法院在处理此案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为什么?(3分)5。这个案子的责任是怎么分担的?(2分)五、论述题(此题16分)关于违约的形式和救济方式。注:本回答来自1月15日刘智慧市民2号公众号邮件。因为分数已经转发了,只供大家参加。看看你的要点都丢在哪里了,或者没有兴趣看,可以直接忽略。1.选择题(共10题,每题1.5分,共15分)1-7。C B A B C D B 8-9。无论你选择哪一个答案,你都会得到10分。AC会得两分。【评分说明】以下六分中,答一分并简要说明,即给2分(不要求直译,只需表达意思),答四分,即给满分8分。【参考答案要点】(1)法理依据不同的保全和撤销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第三人,从而形成债权人为了保全自身利益而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从合同受害人的角度设立的,撤销权的行使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效。

(2)权利设立制度的目的不同。设立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使撤销权人可以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请求撤销,从而实现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保全撤销权制度是保障合同债务履行,防止债务人的责任和财产被不当减少,维护其偿债能力的法律。(3)权利行使的主体和原因不同。合同撤销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有一些区别:一般情况下,只有受害方涉及欺诈、胁迫和钓鱼;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双方都有权撤销,撤销的理由主要是以上五种情形;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是债务人放弃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的时候。撤销原因主要是以上三种情况。(4)申请撤销的裁决机关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权利。被保全的撤销权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5)撤销权行使的对象不同。债权人可以针对债务人与第三人(受赠人、受益人、买受人等)之间的损害债权的行为行使撤销权。),而被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可撤销债权人撤销的是自己与相对人之间的行为。(6)撤销权的行使时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两种不同的权利,但保留撤销权的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行使时间为五年,即自债务人有损于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撤销权消灭。2.简述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评分注意】以下7分中,第(1)-(2)项为必答,分别为4分和3分。如果你回答了这一点,并做了简要说明,就会得到相应的分数(不要求是字面意思,表达意思即可)。第(3)-(7)项列任一项得1分,多列不加分。这道题满分是8分。【参考答案要点】(1)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但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4分)即一般保证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责任的免除不同于保证期间债权人的行为。(3)连带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计算的关系不同。连带保证中,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的诉讼时效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或保证人为被告,也可以以债务人或保证人为共同被告。一般担保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说明,依法强制执行后,债务人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6)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但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7)连带责任保证性强,对债权人相当有利,保证人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相对较弱,保证人负担相对较轻。3.简述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条件和效力。【评分注意事项】以下六个重点中,回答重点并简要说明给出相应分数(不要求字面,表达意思即可)。这道题满分是8分。【参考答案要点】(1)行使条件合同双方对同一双务合同互有给付义务(1分)双方债务无履行顺序(1分)双方债务相等(1分)请求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1分)(2)效力暂时阻断请求权的行使。(3分)对方基于生效的合同享有履行请求权,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效力在于从法律上阻碍该请求权的行使,使其不履行不构成违约。对方实际履行或者提议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消除性能延迟。(1)同时行使抗辩权的相对人在抗辩权履行期届满前未行使请求权的,排除同时行使抗辩权的人构成迟延履行。三。文章分析(共13分)。请用下列条款分析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055-79000第二十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成立的,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评分说明】(1)基准分10分,上下浮动。(2)根据要点和论证逻辑、文字等综合评分。【要点】(1)全面概括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2分)(2)结合规定阐述代位效力理论(8分)(3)对规定的评论:突破入库原则是否正当合理(3分)四。例题分析题(共2题,第一题19分,第二题13分,共32分)【评分说明】根据要点和论证逻辑,【合理,表达大意即可得到相应分数。(1)(此题共19分)【参考要点】1。要约邀请(1分)。价目表的内容通常不具体、不确定,发送方没有直接受对方表达约束的主观意图;如果将发送价目表定义为要约,则经营者可能获得超出其履约能力的订单(2分)。2.编制(1分)。寄送甲的价目表构成要约邀请,订购乙构成要约,交付甲以意思表示(或默示承诺)的方式导致合同成立(2分)。3.由卖方A公司承担(1分),因为合同的交货地点在B公司的住所地,尚未交货(1 p

不能,因为没有及时通知的义务;c的主张也具有注意意义(2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知的主体、时间和方式。要明白,通知是让与人做的,这个问题的让与人也可以得到3分)(2)(这个问题一共13分)【参考点】1。侵权人分别是:刘涛(演员)(1分)、张赫(1分)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2分)。3.不属于共同侵权(1分);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无意接触数人侵权(2分)。4.过错责任原则(3分)。5.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2分)5。论述题(此题16分)【评分说明】(1)基准分13分,上下浮动。(2)根据要点和论证逻辑、文字等综合评分。【要点】(1)违约的概念(2分)(2)违约的形式,如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以及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的不同形式。(8分)(3)违约的救济方式,如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合同解除、违约金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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