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计划逐步放开省内53所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

新闻数据2022-12-31 10:14:0851data

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官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办高等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改革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21年到2023年,江苏省将逐步放开全省53所民办高等学校(包括29所民办高校和24所独立学院)的学历教育经费。

征求意见稿显示,江苏省将在2018年试点放开部分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的基础上,逐步放开民办高校收费,严格规范民办高校收费行为,切实加强民办高校收费案件事后监管,扎实做好民办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江苏计划逐步放开省内53所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

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改革分“三步走”

逐步放开民办高校收费。 征求意见稿显示,从明年到2023年,全省53所民办高等学校(含29所民办高校和24所独立学院)学历教育经费逐步放开,分时间三个档次发放。

一是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26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专科所高校( 3所试点高校和南京传媒学院共4所本科、22所专科 )实行收费,由学校自主研究,学费和住宿费2018年试点的3所高校将继续维持现行收费标准,直至2021年秋季学期。

二是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放开中外合作办学3个民办本科专科高校(西交利物浦和昆山杜克2所本科、苏州百年职业学院1所专科 )收费,由学校自主办学,学费和住宿

三、2023年,根据24所独立学院的全面评估和办学性质重新登记注册情况,属于公办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营(与公办高校完全脱钩)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自主研究制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民办高校收费不得多次大幅调整

放开民办高等学校学历教育经费,不等于放任不管。 明确征求意见稿,严格规范民办高校收费行为。 其中要求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成本、学校发展需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同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要确保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原则上要保持稳定3-4年,不得多次大幅调整。

同时,调整资费标准实施“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入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确定后,在校期间不得低于提高。 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各级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跟踪了解民办高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切实防止收费标准变动频繁、浮动幅度过大等现象发生。 督促各民办高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等制度,及时查处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江苏省已试点开放3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收费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安徽等23个省区市对民办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2018年2月,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8〕31号),明确“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放开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费”。 2018年5月,江苏省试点三江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通理工学院3所独立设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收费。

民办高校全面实施市场调节价,带来了更严格的公示和监管要求。

作者:驻苏记者叶志明

编辑: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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