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误读“取消普通中专分流”

新闻数据2023-01-02 08:21:5951data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可以说是最大的亮点。

不要误读“取消普通中专分流”

今天早上,“取消初中毕业后普通职位分流”的话题很热。

原本,4月20日修订通过、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要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妥善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

这是该法律实施以来时隔25年的“大修”。 与以前的职业教育法相比,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废除了“分流”的提法。 如果把这个解读为“消除初中毕业后对一般职位的分流”,这个从字面上理解就好了。 但也有一些声音将此大幅理解为提高普高率,取消中职,高中阶段只做普高是误读。

取消初中毕业后的普通型,不是取消中职,大力发展普通型高中,而是转变发展中职的观念,与普通型融合,使职业教育成为与普通型教育平等的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同,拓展学生成才选择空间,缓解社会教育焦虑。

我国高校教育实行普通型分流模式,但由于职业教育存在评价不高等问题,普通型分流被一些人视为普通型分层,高分学生进入普通型,低分学生进入中职。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近年来,不少专家提出“取消中职,普及高校,延缓普职分流”,受到部分家长的青睐。

其实,这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因为即使所有的高中都是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之间也有学校质量的差异,这种差异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差异更大。 另外,高中毕业后,也有很多学生进入高等学校。 如果社会舆论仍然认为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低一等,学生和家长仍然存在“分层”的焦虑,这种焦虑会传播到中学、小学甚至学前教育阶段。

其实,根本问题在于社会把职业教育作为“分层教育”,让教育发挥“分层”的功能。 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把职业教育确定为类型教育。 此次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可以说是最大的亮点。

如何理解类型教育? 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不仅有中高职水平,还有本科水平、硕士水平、博士水平。 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后,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应该是约90%的高等学校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有助于改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我国高校专业硕士、工学博士教育本质上是职业教育。

将职业教育定位为打字教育,也将拓展教育学生的成才空间。 今后中职学生普遍选择升入高职,本科,然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一步选择深造专业硕士、工学博士等。 在此背景下,我国中职教育功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前主要是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将来将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做好准备。

因此,我国的中等教育也将以新模式推进,其中可选择的方式是推进普工融合,探索建立新的综合高中。 综合性高中既开设学术课程,也开设技术职称课程,实行学分制教学,由学生自主选择。 高中毕业后,可以选择参加普通高考和教育高考。

推进普通就业融合模式,还应建立与普通高考平等的教育高考制度。 按照类型教育的定位,所有进行职业教育的院校和专业人员均可通过教育高考招生。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行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用单独考试的方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这已经画出了高考的蓝图。

同时,要推动社会转变唯一学历、唯一名牌大学用人导向,形成“崇尚技能、淡化学历”的社会氛围。 正如职业教育法所倡导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不得设置报考、录用、录用条件。 ”

当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与逆转学历歧视相辅相成。 职业教育质量不高会影响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评价,也会影响技能人才待遇、地位的提高。 只有进行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拓展技能人才发展的空间,才能为我国所有学生提供多种有用的选择,使学生和家长摆脱竞争和焦虑。 这无疑是职业教育法修订法更值得关注的方面。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熊丙奇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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