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制定2021年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新闻数据2023-01-03 09:55:5551data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的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的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具体措施。 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廊坊市制定了《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从今年开始,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校廊坊市招生的数量,逐年减少,至迟于2024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校廊坊市招生 具体内容如下。

招生原则

廊坊市教育局制定2021年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1 .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廊坊市招生;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位于廊坊市。招生工作由廊坊市教育局统一管理,规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 .市域内、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同期招生。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大班额管理的规定。

3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由廊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录取。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事前听取、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自己(招生 )。

4 .全市良好招生为维护秩序、保障家长学生权益,凡有违章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廊坊市招生资格。 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招生计划。

计划确认

5 )廊坊市(招生所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拟设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批准地,6月10日前)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廊坊市教育局。 廊坊市教育局根据廊坊市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情况、教育资源配置和初中毕业人数,对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廊坊的招生计划进行了科学审核,并书面答复,向社会公布。 未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无效。

6 .市域外民办高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资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廊坊市)招生计划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 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书、其他注意事项等。 省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的规定,从今年起,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廊坊市招生数量,逐年递减,最迟2024年全面停办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廊坊市招生。

录取规则

8 .廊坊市本年度高中招生分三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排在一批位,实行单独志愿服务。

9 .考生必须登录“廊坊市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报。

10 .廊坊市普通高中(中考成绩高于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报考报考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

11 .开展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摇号录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由廊坊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12.录取时,每次校对报考该校考生现场摇号,随机给出录取的结果。 在该校,报考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计划和摇号规则记录,直到满为止; 该校的情况下,报考报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全部录取,不需要编号。

其他规定

13.录取结束后,廊坊市教育局向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准地教育局出具(经核实为录取确认书)录取学生名单,学校据此向学生加盖学校公章)录取通知书未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录取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14 .廊坊市高中学校规定的(录取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录取学校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 000

15 .各县(市、区)严禁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招生录取按名单办理学籍)审核、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学生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 对违反规定处理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16 .廊坊市教育局坚决打击学校、单位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办理的所有(招生行为均违反)招生,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记者赵然)。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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