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来了。

新闻数据2023-01-13 20:08:5851data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分别为甘(招生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22 ) 1号)和2022年国家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可视电话甘肃省普通高中考试:统筹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高中考试招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考试招生的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现就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试点:明确招生管理层面(一)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判断高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风险,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 以前期预防为基础,以加强系统内部治理为关键,以净化考试外部环境为重点,完善考试安全防范体系,筑牢安全防护线,确保广大考生和相关考试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考前无试卷泄露,考试期间大规模组织考试后无评分录取无差错,社会舆论总体协调稳定,“平安高考”“(二)落实高考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在本辖区内组织高考,管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同志,负责教育考试。招生机关主要以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高校是我校考试招生 (含特殊类型招生 )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定、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要坚持“一线规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指挥、领导,对试点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招生委员会和考点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把抗疫和考试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防疫工作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育试点(招生单位提前研究计划,按照国家教育试点组防疫试验要求和《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 (甘受委发) 2022 ( 15号) ),组织本地新冠开展高考组防疫试验指挥部) )的工作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再增设足量的常规备用试验场,提高各试验场内备用隔离试验场设置比例。 对于因地区封锁,不能正常前往原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采取“重置考点”等措施让考生参加考试。 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特殊考生,可以采取设置医院考场、隔离考场等措施引导考生参加考试。 要细化不同类型考场启用、试卷增印和周转调整、预备人员管理等动态调整方案,做好相关考生和考试人员正常流动、交通运输以及重点人员闭环管理等工作。 试验场、医院试验场、隔离试验场等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配备足够的人员,配备安检、视频监控、手机屏蔽等设备设施。 要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易考”微信项目健康考勤卡的结论和考生及其合住人群的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健康档案,准确掌握考生健康状况,准确分类设置考场。

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来了。

按要求在各试验点配备防疫副主考,原则上接种疫苗人员配备试验工作,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 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隔等措施。 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坚决守住全体考生熟悉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防范组织试验疫情传播的底线。 加强疫情分析预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人群防疫措施,做好试点组织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招委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联防联控”试点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环节,规范操作流程。 要高压治理考试作弊,针对高新技术作弊的特点,集中开展净化网络相关考试环境、打击非法器材销售、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替代考试作弊及打击非法辅导机构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设备维护和升级,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 加强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考场周边手机保管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非法设备等入场。 严格纪律检查,严格执行考场监督、考场巡查、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纪行为。 (五)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和考点学校把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管理办法》和《试卷印刷、运送工作管理办法》 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严格选考试卷的制作、运输、保管、发放、考试评分全过程监管,坚持人机协同防范、一体化管理,规范操作、完善制度、责任落实考试环节无缝对接试卷运输应当安排符合规定的车辆,配备健康、经验丰富的乘务人员,严防试卷运输中发生事故。 (六)防范能力防范提高考试安全风险各地要把考试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认真梳理薄弱环节,严把关键环节关,坚持基础思维,防范高考安全各环节风险。 健全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强化舆情和应急事件预警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实行群策群力、科学决策、反应敏捷、协调联动,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要充分制定试验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暴恐威胁、疫情传播、试验后校园暴力等情况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做到临危不乱、有效快速、妥善处置。 重大案件处理决定应当提请当地市(州)党委政府报告,并立即报告省招委。 (七)切实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健全人防、人防、技防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 试验与招生录取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关键设备、信息系统、网站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控,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听技术措施,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进行试验招生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关和初中要切实加强考生填报密码的保管、发放、报名确认等管理,防止考生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非法操作。

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核查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和篡改。 工作中要分阶段对信息和考生个人信息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篡改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严格按照深入开展试点(招生诚信教育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关和中学由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诚信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甘受招生委员会发) 2022 ) 14号)的要求,开展正面教育、制度约束、 必须构建违章处罚为一体的高中考试) 010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开展考试诚信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考试条款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参加0755 重点学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资料,教育引导考生遵守约定、《考生守则》等二、进一步遵守清风清气正招秩序(一)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管理,依法防止和取缔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跨省(区、市)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流动、学籍挂靠、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当地废止户籍落户等手段获得我省高考资格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子女移民政策非法取得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要加强高考资格、各类专项规划、加分考生资格和考生体检结论等考核复核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 对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谎报特殊政策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的考生,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风考纪教育行政部门,严肃整顿教育考试(招生机关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派员赶考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坚持统一使用考试文具、“双反”考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做好抗疫条件下的考场入口安全检查,考生和相关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高科技作弊工具,替考和高科技作弊要加强标准化试验场监测和建设,配备齐全的硬件设施,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运用标准化试验场网上巡视试验系统,实现试验场考风考纪网上巡视全覆盖。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新形势和新特点,加强相关考试人员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普通高校在全国统考期间,要加强在校大学生管理,严格请假制度。 对考场内外串通作弊、参与的大学生,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及时通报其学校,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类严惩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不能有30个”“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 )政策规定。 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评选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检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评委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 高校招生录取加强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安排普通批次招生专业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要开展,严厉打击招生秩序专项治理、违规宣传、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承诺违规录取等行为; 任何大学未经批准,不得发出(招生,预录通知书。 不得提前收取学费预科生。 不得与学生协商或作出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承诺等。 严禁恶意抢注生源、互骂;严禁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诈骗招生; 严禁私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不得引诱学生“先上车后买票”。 严禁大学招生职员、中学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替代或干预考生本人志愿。 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生政策。 各级高校招生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配合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监督。 对应聘、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0055-79000055-790000规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给予当事人及有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务员违纪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055-79000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对招生单位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舞弊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问责。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单位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甘受办) 2015 ( 35 )号)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考生,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对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由省教育考试院客观记入其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试验监督检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试验场防疫、安全保密、部门协作机制、标准化试验站运行情况、诚信警示教育得到核查。 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做到督查一处、管用一处、扎扎实实,确保制度建设规范,人员职责到位,考试安全保障万无一失。 考试结束后,各级督查组应当向派出机构书面报告督查情况,并向督查地区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考试期间,省、市(州)及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应当组织力量通过标准化考场巡查系统进行在线考场监督检查。 考后省教育考试院应安排专人抽查各地试卷保密室视频和试验中视频的备份保存情况,视频保存不完整或丢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促进城乡入学公平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高中招生专项规划支持乡村振兴。 采取“单批次、单列计划、单录取”的方式,认真落实国家、地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革命老区、民族老区切实加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农村学生高考010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迁入地高考政策,让符合条件的迁入地子女参与迁入地高考。为实现提高国家专项完成率,本科阶段国家专项拟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对话投档,在本科阶段国家专项(省属高校)开展招生志愿。

四、进一步深化试点: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一)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级招生委员会,高中和初中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教学书) 2013)号)的要求严格实施)招生信息)及时公布招生政策,高中招生资格,高中招生章程,高中招生计划,考生资格010-010 进一步完善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初中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阳光工程”要求,组织强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民族库录取要求:必须重点加强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信息,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二)健全考试(招生信访制度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考生)咨询,查询,申请规则同时,各级教育试点招生单位要对信访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各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以考生为中心,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高校招生信访问题,做到逐案有查、逐案有答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及时受理和处理考生对高校处理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 (三)规范院校)招生章程的内容和公布各高校应完善)招生章程,包括试验)招生的有关事项、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有详细记载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单位)加强国家有关(按招生政策规定,辖区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符合)审核要求的予以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高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章程,未经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发布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宣传。 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安排高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 要优化,招生高校专业结构重点是我省经济建设迫切、社会民生领域不足、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就业质量高的专业。 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教育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 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分类考试规范管理,加大对高校组织考试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一)积极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开展“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高质量的考试)招生全程服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填报志愿、温馨提示等服务。

要组织开展多种试验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试验点防疫措施、安全检查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确保考生充分知晓防疫要求。 要加强对复读生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有用的人才观。 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需经所在教育考试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发布。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公布工作,坚决转变简单用高考成绩测评学生、高校录取分数线测评的做法。 要加强对初中、教师等相关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喜讯”、“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要加大统筹协调,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向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 不要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价对象和角色晋升挂钩。 高校录取通知书设计编制应坚持简约、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二)提高服务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应当指导高中学校优化复习备考计划,有序安排高考前教育活动。 要做好服务保障,为考生提供必需的防疫物资,在治安、出行、住宿、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保障。 要切实加强心理辅导,依托初中和心理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减轻考生焦虑情绪。 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 )电话,安排专人,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要积极推广使用“甘肃省高考志愿填报补助咨询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咨询指导。 要充分发挥初中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者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会同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对收取高额志愿者(咨询费、面试指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APP实行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 要严格规范高校考试:认真落实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安全,加强监管,保障平台公益性和安全性。 附件: 1.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时间配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22年5月31日

附件1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中”)。 做好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关于上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结果告知情况的通知》 (教学) 2022 ) 1号),科学合理,积极安全的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一、申请(一)申请条件时间、方式、流程及资格审查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甘受委发) 2021 ) 30号)执行。 残疾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可以在申请时向申请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受委发) 2008 ) 40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受委发652021110 涉及须严格的考生个人信息:对录取过程中需要逐步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销售。 (三)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试点(招生单位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 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关键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 考生在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时承诺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四)不允许跨省重复报考。 教育部跨省检查和整理重复考生。 重复考试带来的所有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健康状况检查(一)体检对象为所有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文科、艺术系、体育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综合评价未接受少年班等体检的考生,高校可拨打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要求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甘受申办委发) 2022 ) 3号)的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试点招生机构组织开展,应对当地疫情考生对体检相关项目有疑义的,可以申请到体检医院复查。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异议体检结论的最终裁定。 参加高考体检的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军事类院校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军队招收调研组的军事检查,有关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考生应当参加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身体检查、面试等,并另行通知工作安排。 (五)高校可在参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03号)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应当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以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 .应届毕业生由所属学校按《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按要求评估。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扫描与查表扫描同时进行。

2 .普通非应届生及中职生的道德评价,由所属学校或单位(无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鉴定或注释。 (二)军队、公安、司法警察人员和对政治身份有要求的高校和专业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当认定思想政治道德审查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者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处罚期限内的。 四、考生档案(一)考生电子档案1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身份证号、思想政治道德评论)、体检信息、高考成绩、外语听力成绩、体育艺术类专业成绩、受关怀政策信息、诚信记录(主要体现在考生在考试各环节的违规事实、 考生的电子文件应与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及综合信息报表等纸质媒体资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电子文件建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参考,原依据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时提供,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生电子文件格式的扫描合成,录取时供高校参考。 (二)考生纸质档案1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教育考试(招生单位统一建立和保管。 考生纸质文件中应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0《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00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0等。 2 .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 3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领取本人档案,入学报批时交回录取学校。 ()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发布和管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特征信息登记表》 )教育厅) 2022 ) 1号)执行,根据全省)招生工作进行计划的编制、发布和管理(一)规划编制1.录取批次安排)一)普通高中招生文理类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010-010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地方免费医学生、优师专、小学全科教师、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招生、师资培训招生、消防招生() )。 少年班和部分行业取向和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特殊类型院校和专业的招生; 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外省省属大学); C段国家专项(省属大学); D段地方高校专项e针扶贫专项(本科 )、f段革命老区专项、g段省级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段高中专项(安排高中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藏医定向等类型的(招生 ) ); I段普通类、民族级j段其他类(安排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边防子女预科等类型的招生 )。本科二批次:分为k段普通类、中职生、民族班; 安排( L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边防子女预科等类型的(招生 )。

高职(专科 )批次) p段特殊类)农村医疗定向、公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业(专科 )、精准扶贫专业(专科 )及残疾人单招)不参加高考)等类型r段普通类,中职升学; s段其他类别(综合评价录取等类型的)招生 )。 (2)普通高中)招生艺术系分为艺术系(本科一批,艺术系)本科批次(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艺术系高职批次)专科 )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段进行投寄,分别按t、u、v段进行录取。 T段)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中、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中管理的普通高中和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中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一考试成绩但不使用我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中; 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依据乐器种类(招生,以及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一般公务)本科高中)本科专业等。 (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使用高校及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申请开展平行志愿者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中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系本科二批次w段:使用艺术系统一考试成绩的艺术系本科二批次大学(民办及独立大学)。 艺术类高职(专科 )批次x段)使用艺术系统一级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 )院校。 (3)普通高中)招生体育系分为体育系(本科一批,体育系)本科,体育系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根据高校办学水平和使用绩效分类,实行平行志愿投票,与艺术系同步投票录取。 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普通公务本科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 体育系本科二批次w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体育系本科专业。 体育系高职(专科 )批次x段)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 )大学体育系高职)专科 )专业。 (4)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分2批次)本科二批次k段) (本科大学); 高职(专科 )批r段;高职)专科 )院校)。 2.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具有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考核结果,在国家批准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按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编制我校省(区、市)分科(招生计划) (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普通高校(010-010 ) 确保规范(1)普班)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普班(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招生高校)录取批次,科室专项编制。 )2)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艺术类专业计划按艺术类学校考试计划、艺术类学校考试计划编制。 编制艺术系专项规划时不分文艺、艺术理,统一定为艺术系(不分文理)。 艺术系统一考专业按美术设计专业(美术、书法、唐卡)、音乐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影视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舞蹈学科、航空服务艺术管理等10大类编制方案。

)3)体育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3个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并注明招生类型具体使用哪类专业成绩。 体育系专项规划,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制定为体育系(无论文理)。 (四)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来源计划中职升学考试)录取计划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和文化艺术类等8个门类分批次进行专业招生(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招生来源规划编制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招生来源规划执行单列分类编制。 省外民族大学普通班招生时,招生高校分只招收少数民族和不区分民族成分编制规划; 省内民族大学普通班招生的,招生高校按照不区分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散居、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民族成分四种类型编制规划; 省内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招生高校按照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散居两类考生8:2比例编制计划。 如有特殊要求招生大学(如招收稀有民族),应按招生计划说明。 (6)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在该批相应段内编制。 (二)招生来源计划公布2022年甘肃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公布。 (三)招生来源计划管理1 .教育部来源)招生根据计划管理规定,高中)招生来源计划使用《全国普通高中》招生来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编制、上报来源计划2 .高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招生进行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与来源计划相关的说明必须与招生条款和条件一致。 3 .高校可向其主管部门申请,报教育部批准备案,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高校应当与定向就业机构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 严禁使用虚假取向或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要面向全省(区、市)招生。 4 .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中。 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各地系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 预约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有预约计划的大学必须将预约计划数报告主管部门审核。 同时,高校要向社会公开预约计划数量及其使用原则等。 5.招生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调整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高校预约计划的使用,负责处理计划调整失误遗留问题。 严禁招生高校利用计划调整向考生收取与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6 .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录取批次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类型招生计划中相同一批次录取。 高校根据培养模式确需进行批次调整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合格后,可以将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不同学历层次录取,但同一专业相同学历层次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中(专业)、有关高中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提前批次) 010 其余高中和专业一律提前批次)六、考试(一)时间和地点1 .文化课全国统考甘肃省普通高中(招生 )全国统考6月7日至9日举行,考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考试科目及具体情况)时间参照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022年2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教考高) 2021 ) 30号)实施。 4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考试录取 6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及文化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时间于4月16日至17日,专项考试时间及安排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7 .体育类专业统考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业项目两部分。 一般体能测试时间为5月4日至6日,专项测试时间为5月5日至9日。 考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和评分1 .文史类和理工类文史类(包括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国语、数学(文)外语) 1201.25 )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分为各科成绩的总和。 理工科(包括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国语、数学(理)、外语) 1201.25 )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分为各科成绩的总和。 2 .中职招生考试按省招委、省教育厅《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中、下册)》 (甘受招委发( 2010 ) 34号)执行。 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 考试内容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甘教职成〔2016〕15号)实施。 3 .藏语民族语类藏语民族语类采用“总分并记”的方法。 (1)藏文试卷“民考民”考生考试科目为:藏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短信/藏理短信、中文、英文。 科目分数为藏语、藏数学(文/理)、中文、英语) 1201.25 )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短信/藏理短信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和中文分别为50%,西藏数学(文/理)为100%,西藏综合)文/理)为100%,这些科目合计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中时)录取 “民考民”藏语100%、汉语100%、西藏数学(文/理) 100%、西藏综合(文/理) 100%、以上科目加起来的总成绩)参考英语成绩)参加民系高中和专业的是(录取 ) 藏语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邮件/藏理邮件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翻译试卷,中、英文科目为全国统考试卷。 )2)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文)解答的“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藏语”、英语。 科目的分数为国语、数学(文/理)、“加藏国语”、英语) 1201.25 )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为100%,国语和“加藏语”分别为50%,数学(文(理)为100%,综合)理)为100%,这些科目相加后的总分成绩在普通类高中的)录取 参加“民考汉”语文100%、“加藏语”100%、数学(文/理) 100%、综合)文/理) 100%、以上科目加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民系高中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附加藏语”是一个自我命题。 4 .蒙文考试科目为中文、蒙文短信/理综、蒙文、蒙数学。 5 .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目除外)时,笔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作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解答; 外语问题的中文部分可以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考试科目的语言文字解答的其他各科可以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解答。 6 .统考语言:全国统考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语言,考生任选一种。 7 .英语听力测试按《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教考高) 2022 ) 5号)执行。 英语听力成绩是高中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22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不计入高考总分,于录取时招生供大学参考。 8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统一考试按《关于202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 (甘教考高( 2021 ) 28号)执行。 体育统一考试按《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执行。 9 .英语口语和徒手画不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由考生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学后由学校负责测试; 如果测试不及格,招生大学有责任转移到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1 )普通类文化课考试我省高中(招生全国统考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试题和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组织与管理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 (甘教考高) 2022 ) 11号)执行,考试均为标准化考试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项按《关于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受申办( 2022 ) 77号)及补充通知执行。 2 .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五大类。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甘教考高〔2021〕30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20版)》 (甘教考高〔2021〕28号)执行。 3 .体育系考试(1)体育系专业统考。 体育系统考分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类,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 (甘教考高) 2022 ) 6号)执行。 )2)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 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大学有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 (甘教考高) 2022 ) 3号)执行。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体科字〔2021〕22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甘教考高〔2022〕31号)执行。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打印试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的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各类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出具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 .中职升学考试中职升学考试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和监督。 考试命题、试卷编制、组考、试卷考核、成绩总结及复核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专业技能成绩(审核 )、信息上报,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参加5 .残疾生考试残疾人参加高考,按《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17 ) 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通知》 (甘受委发) 2022 ) 3号)执行。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1 )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命制试题(含副标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应当严格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管理。 2 .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应当建立安全保密责任清单,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试验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3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发生泄密事件,办案单位应当在第一章时间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并向当地招生委员会报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七、高考试卷(一) 2022年高中招生考试试卷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实施。 (二)省招委成立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审定领导小组,由审定院校和参赛单位组成,全面负责全省高考审定工作。 各评分点要按照网上评分工作要求和方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加强对评分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省招办与评卷高校签订《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科各门选修课在线评估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各门选修课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和汉语课在线评卷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西北师范大学负责中职生专业考试评卷。 (四)评分工作按照“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正当、减分有根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和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 各学科成立质检组,加强试卷评审,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试卷质量。 (五)考试结束后,各地要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考试内容改革宣传工作,发挥高考育人功能和积极指导作用,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考试信息。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普通高考成绩查询合格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关查询; 注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 https://www.ganseea.cn。 (二)艺术体育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艺术体育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经成绩合成、校对无误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ganseea.cn )公布。 (三)艺术类学校考核专业成绩公布5月中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学校考核成绩(查询 )。 (四)中职生考试成绩公布6月下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ganseea.cn )和甘肃省教育信息网( http://www.gszjxx.cn )公布。 (五)藏语系继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总分并记”两项成绩公布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提供给考生本人(查询 )。 (六)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到所申请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考核考分。 检查分数仅限于检查试卷有无评价遗漏、统计遗漏。 对答案评分严格等问题,不在审查范围之内。 考核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负责考核,试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七)各级教育考试(招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工作。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向考生本人及有关材料投入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信息,不得向考生所在的初中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严禁公布、宣传、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九、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普通文理类和体育、艺术类各批次,逐步实行平行志愿或者“十一”序志愿模式。 志愿采用网上志愿方式。 志愿者的方法、要求和操作程序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一)网上志愿)志愿设置)1)一般文科平行志愿实施情况(本科提前批) b、d、e、f ),本科一批(I )、本科 每个大学自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做平行志愿的细分市场( A细分市场、C细分市场、g细分市场、j细分市场、l细分市场、p细分市场)均为(1)顺序志愿(1)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下同)、010-010 每个大学自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h段设1个大学志愿,大学志愿下设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s段不设大学志愿者。 (2)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 ) u段)、本科二批次( w段)、高职(专科 )批次( x段)设置9个平行大学志愿、 每所大学报名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本科一批(T段、V段),按“1”的顺序报名,每所大学报名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2 .填写安排第一次填写: 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申报批次为本科前馈( a、b、c、d、e、f、g )、本科一批(h、I、j )、本科批次) 申报批次为高职(专科 )批次( r段)、体育、艺术类高职)批次( x段)。 3 .填报要求(1)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在线填报。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相关高中,选择填写招生章程、网上报名说明及《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并填写学校和专业志愿,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志愿者信息准确有效。 志愿者系统在时间关闭后,考生提交的确认志愿者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补报。 考生本人漏报、错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级教育试点(招生机关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3)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按考试科目划分,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类等。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要分批次分科报名。

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可以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普通文科类院校和专业,但在同一批内同时录取阶段只能选择一种。 具体而言,与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和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 a、b、c、d、e、f、g段)同时) 010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 w段)为普通文理类本科第二批) 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申报,普通文理类本科第二批) l段)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 )批次( x段)与普通文科类高职(专科 )批次( 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申报。 普通文科高职)专科 )不影响4 )艺术类考生报考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院校,报考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辑、广播主持艺术、舞蹈、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报名,选择两个以上专业方向报名,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5)体育类考生报名体育类专业,不能跨多个科目报名。 只能选择自己报考的专业(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选择两个以上专业方向报名,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提交材料。 (6)中职升学)录取考生报名时,不能跨班报名。 各志愿大学可以在农林牧渔业系、医药卫生系、工业系、土木水利系、信息技术系、财经商贸系、旅游服务系、教育与文化艺术系等8个类别中选择1个类别进行志愿,可以选择2个)以上类别在第1个专业进行志愿(7) 根据“总分合并”方式产生的两项总分成绩,考生可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报考普通类高中或民办本科专业高中。 (8)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校专业志愿者填写(本科一批高校专业)招生段) h段)。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其中的一种志愿。 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报名。 根据前期各学校(录取 )的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 a段)填写志愿,与a段其他类别计划一起投档。 ( 10 )强基计划入围者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但强基计划(录取后填报志愿全部无效,其他各批次及类型投档及)不得参加录取。 ( 11 )报考高职(专科 )级农村医疗专业、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少数民族人才紧缺专业及精准扶贫专业等的考生,按)本科二批次( l段)后院校专业及计划性质289; 中填写( 12 )方向,招生专业考生应按照招生院校要求与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签订方向就业协议。 )二)报名1 )招聘批次(本科提前批次( g段)、)本科一批(H ) h段)、高职)批次s段等3个批次中3段不实施报名,其他批次均不实施报名

实施征集志愿。2.征集次数及范围本科提前批: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C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征集志愿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县(市、区))。本科一批: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本科二批: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高职(专科)批: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征集志愿设置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4.征集志愿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三)组织分工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及时传达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四)填报地点及网址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填报网址:https://www.ganseea.cn。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十、录取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一)录取时间7月5日开始,8月20日结束。(二)分数线公布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三)投档原则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各种特殊类型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四)投档程序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 F段结束后,B、C、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民族班,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4.体育、艺术类投档程序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6.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六)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纸质档案。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4.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十一)预科生的录取1.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进行。2.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提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3.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4.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边防子女预科班的考生安排J段和L段录取。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安排J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安排在L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十二)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5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学考试。(十四)保送生录取保送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甘肃矿区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34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十八)报到与注册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十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二十)已被高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考。十一、照顾政策(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均不能享受照顾加分。(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各级招委会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加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严防考生资格造假,健全省、县(市、区)、中学三级公示制度。(四)照顾证明信息采集照顾证明信息采集按《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30号)执行。(五)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对于享受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外,还须在考生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单位及中学集中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十二、信息管理与公示(一)考生信息管理考生信息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录取信息等。考生信息受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和向外界提供。(二)新生入学资格信息审核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工作,严防冒名顶替等问题的发生。高校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录取信息的准确。如因学校审核疏漏造成考生电子档案无法注册或信息不准确等后果,责任一律由学校承担,省教育考试院概不受理。(三)诚信档案管理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相关规定将考生诚信信息及各类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备案。(四)招生信息公开与公示高校教育主管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十三、招生章程(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二)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省内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对严重违规招生和乱登广告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学校的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十四、专项计划招生(一)国家专项1.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原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C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面向全省58个原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在控制线上征集一次;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并和院校交互1次。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投档,降分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对未完成计划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分县(市、区)),所有具有国家专项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二)地方专项部分省属高校单列一定数量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即地方专项计划D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三)高校专项下达我省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高校专项录取办法以及高校专项录取高校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四)精准扶贫专项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即精准扶贫专项。考生须经扶贫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采集方可参加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本科)E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五)革命老区专项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即革命老区专项F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六)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招生即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分本科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招生在提前批G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分为藏区专项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两部分,计划单列,考生资格以省招委会相关文件为准。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所有院校投档时均按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执行,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高职(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七)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开展师范生公费培养工作,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招生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八)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全省农村生源分市(州)招生。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市、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原贫困地区倾斜。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3.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农村学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九)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甘肃户籍农村考生。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十五、招生经费招生经费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招生院校均要按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十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十七、其他(一)规定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新的政策规定变化,按新规定执行。(二)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附件2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时间表

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一)以藏文答卷为主,加试汉语、英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民)考试科目时间表

(二)以汉语答卷为主,加试藏语文、英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考试科目时间

(三)以蒙文答卷为主免试外语,加试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民)考试科目时间表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赵丽

审核|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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