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关于申请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 :
根据山西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具体事项1、报名时间:3月18日至3月22日
2、报名地点:
公立学校按学籍申请。 民办学校原则上可以学籍报名,也可以回户籍地报名。 考生以国家学籍系统中的学籍信息为准,经县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到考生学籍所在学校集体办理申请手续。
我市户籍为外省、本市在校应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及零报考生,向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应享受与移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并提供相关资料。 (注)开发区中学按2018年中考政策实施。 托管的中学是托管县(区)报考。
(二)申请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健康
4、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5、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或已在高级中等学校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
各县区政府招生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申请手续1、考生须持有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须提供居住证。 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数码照片,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2、以下考生报名,须持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留存存根的正式证明:
(一)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证明。
2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应当持有省公安厅证明。
(3)所有军人子女必须持有省军区政治部证明。
)4)归侨、侨眷、归侨应当持有省侨务办公室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由省对台办公室证明
(六)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夫妻双方和子女属于农业户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名誉证的独生子女和二女不孕家庭女孩,应当持有市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印制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 )证明。
录取加分政策执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有关事项1、考生在申请时必须使用户口本上的主动姓名,未提交身份证的须到有户籍的派出所提交身份证,确无户籍的,考生父母可向当地居委会(社区、村)的
2、不同县区、地区严禁考生报名。 如果检测出,将取消今年的考试资格。
3、考生填写联系电话时,应保证手机畅通,能及时联系人。 固定电话之前一定要输入区号。
4、考生报名号码编排。 考生编号为10位,前2位为市码,统一为“67”,第3名至第6名为学校码,第7名至第10名为本校考生序号。
5、中考报名者须提供准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国家学籍号码、毕业学校名称)。 以上四条信息必须与国家学籍系统中的完全一致,往届考生和零报考生必须回原初中毕业学校请学籍管理老师验证准确性,如有信息错误,无法在高一正常注册备案,结果考生
6、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学校和考生做好报名信息的输入、校对和数码照片工作,并将报名信息在报名学校公示。 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核对无误后,3月25日市招生考试中心。
7、各县区招生(招生中心)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报名资格审查责任,落实到人。
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