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放歌要版权吗(直播间唱歌要平台有版权吗)

艺考动态2022-12-14 20:47:29艺考之家

7月25日,官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发布关于试行《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草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明确了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中使用背景音乐和k歌的收费标准。其中,电商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的最高收费为一年一万元。

但在引起广泛关注后,7月27日,音著协官网搜索不到该草案的具体内容。证券E公司记者致电音集协,相关人士表示,草案暂时“不发表”,但音集协仍会根据草案与用户协商。

直播间放歌要版权吗(直播间唱歌要平台有版权吗)

收费标准公布后又被删除。

主播在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和唱歌是直播平台上最常见的场景。但是这些行为是否涉及侵权,比如侵权,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支付版权费,一直没有定论。

7月25日,音著协的一份公告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这份名为《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草案)》的公告中,音集协明确了直播使用录音的强制主体和付费标准。

1.义务主体: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费义务主体是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付费标准是平台主导,然后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

2.收费标准:根据直播间类型,分为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执行不同的付费标准。

在泛娱乐直播中,用作k歌背景音乐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背景音乐简单的直播间: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

电商音乐直播工作室收费10000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按照这个标准,个人主播如果单纯在直播间播放背景音乐,要支付的费用是10元/月。但如果在直播投放中作为背景音乐,收费980元/月。如果想在录音棚唱相应的歌,需要交29元/月。

上述草案公布后,受到了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根据音著协的公告,7月25日起试行收费标准。

然而,7月27日,当记者再次登录音著协官网时,发现原本刊登在“音著协公告”中的稿子已被删除。之前焦点图中放置的选秀宣传图片也被删除。

音著协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草案暂时“不发表”,但音著协仍会根据草案与用户协商。当记者要求了解文件的具体内容时,该人士表示自己手中没有相关文件。

公告称,本标准由音集协主要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起草:使用录音制品进行有线或者无线公众传播,或者通过传输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播放的,应当向录音制品制作者支付报酬。

总付费版权人收入可达22亿元。

从去年11月份开始,音集协已经多次召开研讨会,讨论网络直播使用录音的收费标准。研讨会的相关内容仍呈现在音著协官网。

在7月8日的研讨会上,音集协提出了相应的版权费标准(草案),并与用户代表进行了协商。其具体标准是:

泛直播娱乐(不含k歌)100元/直播工作室/年;泛娱乐直播(含k歌)300元/直播间/年;电商直播间10000元/直播间/年。这相当于7月25日公布的标准。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音著协副总干事郭坤介绍,上述标准是在综合考虑直播行业的营收、不同直播类型对音乐录制的依赖以及用户的承受能力后提出的。

郭坤表示,上述st

然而,7月8日,音集协表示,半年来,音集协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谈判,平台方既没有接受权利人提出的方案,也没有提出其他方案,进展迟缓。

在7月25日的公告中,音集协也表示正在与互联网平台代表就付费标准进行协商。标准的发布正是为了推动咨询工作。

音著协在推动协商的同时,也开始寻求通过新《著作权法》规定的诉讼和仲裁解决费率问题。

音集协方面表示,协会已经向侵权平台取证,并已开始陆续立案。同时,部分平台积极履行版权责任,在谈判中认可费率标准,积极与音集协协商并同意先行支付版权使用保证金。

音著协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音著协并不是一个熟悉的组织。

公开资料显示,音著协是中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音集协管理的权利类型主要有演出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视听节目复制发行权等。

其经营范围主要是依法与成员签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根据会员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与视听节目用户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并将收取的音像版权使用费分发给会员等。

据音集协最新公告,2020年,其版权使用费收入为2.38亿元,会员357家,管理的音乐影视作品18.8万部。2020年音集协新增成员主要包括音乐制作公司、娱乐经纪公司、版权运营公司、影视音乐公司、MCN机构等

但音集协的版权使用费收入主要来自卡拉ok场所。2020年,其收入中有2.22亿元来自卡拉ok场所,即KTV等场所向音集协缴纳的使用音像制品的费用。

2020年,音集协开始第一次对互联网平台进行授权。自当年9月起,音集协陆续与字节跳动、微视、全民视频等平台就流媒体播放器、直播、在线卡拉ok等使用形式达成合作。互联网平台的收入只有475万元。

音著协表示,通过协会的工作,很多权利人第一次从短视频平台获得了版权费收入,协会的业务也从传统的卡拉ok拓展到了互联网领域。同时,通过新兴互联网领域的集体版权管理,促进了健康均衡的互联网版权秩序的建立。

在中国,类似音集协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五个,分别管理音像(音集协)、歌词(音写协)、人物(文字协)、摄影(图片协)、电影(影协)等作品的著作权。

其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是统一管理音乐作品的组织。两者的区别在于音著协主要管理音乐的音像制品,音著协主要管理音乐的歌词和作品。

资料显示,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致力于维护作曲家、作词家等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组织。

截至2021年底,音著协国内会员总数为11,356人,包括作曲家、作词家、继承人及其他合法拥有musi的个人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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