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戏、央音、山工艺、人大、川大2022本科招生章程

艺考动态2022-12-16 22:49:59艺考之家

近日,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分别发布了2022年普通班本科招生章程。具体如下:目录1。中央戏剧学院章程2022本科招生 2。中央音乐学院章程2022本科招生 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2022招生章程4。中国人民5。四川大学章程2022总类本科招生章程01中央戏剧学院2022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央戏剧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科招生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第二条中央戏剧学院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教育部。现有两个校区,东城校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鸿福中路4号。第三条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贯彻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要求。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央戏剧学院成立“中央戏剧学院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全面负责学院工作本科招生。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尺度,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教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审批年度招生章程和招生总章程。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中央戏剧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的日常工作本科招生。第六条: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室,负责监督当年招生考试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七条中央戏剧学院成立仲裁组,处理招生考试中的争议和申诉。如有争议问题,由本科招生工委启动仲裁机制,中央戏剧学院仲裁组本科招生进行仲裁。第三章校考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八条校考专业为全国招生,省级招生计划不编制。文理科考生同步招聘,统一顺序录取。招生水平是本科,学制四五年。第九条报考中央戏剧学院校考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专业在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省统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在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参加专业报考所有科目的考试,缺一不可。第十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第十一条校考专业录取学时。原则上只录取录取高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汽车列车

中戏、央音、山工艺、人大、川大2022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1的划定方法。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曲艺相声创作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表演、木偶表演及设计招聘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聘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00 2。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蹈表演招聘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的45%(四舍五入为整数)划定本科一批录取。3.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妆、舞台造型、表演形象设计、舞台技术招聘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本科一批录取。4.戏剧影视编导专业(戏剧编导、电影编导招聘方向)和录音艺术专业(表演音响设计、电影音响设计与制作招聘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90%本科一批录取。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结果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分数线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本科一批录取的控制分数线按特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具体详见当年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评卷标准。云南省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计算。第四章非校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四条中央戏剧学院非校专业(招聘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和电视剧创作招聘方向)、戏剧(戏剧史与批评招聘方向)、戏剧教育与艺术管理(演出制作、剧场管理、影视制作招聘方向)。第十五条中央戏剧学院根据非校考专业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来源:各方向学院招生计划,由省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中央戏剧学院将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地方系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第十六条中央戏剧学院根据省级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报考确定调档比例。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七条非高考专业录取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得低于特型控制分数线;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相应批次线。第十八条非校考专业未按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根据非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我院优先录取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或计划未完成时优先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阿蒂

第二十一条中央戏剧学院对考生的高考语言没有限制。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央戏剧学院将进行统一体检和专业测试复审。在审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作弊行为,不符合招生要求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中央戏剧学院学费标准为:表演、戏剧影视编导、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戏剧、戏剧教育、艺术管理专业每学年8000元。第二十四条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签订还款协议,按协议履行还款手续。第二十五条中央戏剧学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了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第二十六条中央戏剧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高考体检信息显示,文件所指学校不允许录取疾病考生不允许录取我院所有专业(招生方向)。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确诊为患有文件中所述疾病录取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为不适宜在校学习,但经过短期治疗能达到入学考试标准的,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高考信息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不要学戏剧教育。第二十七条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招聘方向毕业条件者,授予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国家和高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本科。第二十九条中央戏剧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和中央戏剧学院网站本科招生向社会发布。如对各种媒体摘录的章程有任何误解,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工委负责解释本科招生。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02中央音乐学院2022本科招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央音乐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科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0755-775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主管部门:教育部

校长为学校负责人,副校长为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第六条“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是校长,常务副主任是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副主任是学校党政领导的其他成员。秘书长是教务处主任。成员包括各教学部(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处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第七条“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央音乐学院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本科招生。小组长为纪委书记,成员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招生。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中央音乐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全国范围招生,不编制省级招生计划。文理科考生同时招收。招生水平是本科,学制四五年。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包括三大专业:(1)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乐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小提琴制作研究中心所辖招生方向;(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制。详情见《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第九条报考中央音乐学院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文化考试)招生。考生应提前了解学生所在高招部门对我校各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校考各专业(招考方向)已与省统考各子类别进行对比并公示。考生须按省统考相应专业达到资格要求。第十条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和港澳台华侨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经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必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有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省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台湾省高考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第十一条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准。我校认可新疆少数民族合作计划考生当地高考加分政策。不承认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第四章录取原则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第十二条:中央音乐学院录取原则: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艺术院校本科,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学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我校要求招生录取的前提下,按照各专业原则010-31

然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根据专业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录取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有二个批次(二类)及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我校批次、类别外,以高线为准。如果没有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录取,或者设置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录取不能对应我校性质,我校自行认定。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没有限制。第十三条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程序、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相关网上公告。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第十五条所有2022年入学的新生均需缴纳学费。经我校物价部门批准,目前各专业每年学费标准为本科: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章程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我校学费标准,学费按新标准收取。第十六条为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找到。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新生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考生录取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竖琴外的所有乐器需自备。第十九条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其招生方向毕业要求者,授予中央音乐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本科。第二十条中央音乐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前辅导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阳光信息披露平台招生向社会发布。如对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有任何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央音乐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科招生。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02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第一章总则为保证202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顺利进行招生、提高学生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四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五学校代码:10908第六条学校地址: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高校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三章研究生的组织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咨询提供决策并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参与招生工作;有招生办公室和业务督察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学校招生工委业务督察组和纪检监察部对招生的整个工作进行监督和纪律处分。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方案第十条招生方案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告为准。第11条:条件1。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符合各省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要求者。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2.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处于休学期间,被暂停参加大学的人员招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4.其他不符合今年高校工作规定的招生。三、艺术类专业对专业和身体条件的要求:1。艺术类专业本科 (1)山东省设计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符合2022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报考,历史理论专业须满足2022年山东省文学编导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达到2022年山东省文学编导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报考书法专业要求考生2022年山东省书法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25分以上;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考生2022年山东省服装表演联考成绩达到80分以上。女生身高要达到170cm以上,男生身高要达到182cm以上。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2022年山东省舞蹈(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32分及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必须达到160cm以上。(2)山东省外设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设计艺术类专业须符合学生所在省2022年艺术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历史理论专业考生报考。历史理论专业须达到2022年学生所在省份相应类别。省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实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分数线分项对比关系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书法专业考生报考。书法专业须达到生源所在省2022年省书法(毛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实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表演专业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表演(服装表演)全省统考成绩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设计艺术类专业:对于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美术考试成绩 750 300 60%文化成绩 40%),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最高分为录取,确定为录取专业,且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年级差异。当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统考高分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外语成绩高者;如果外语成绩一样,就取语文成绩高的那个。关于历史专业:对于一名在省文学编导专业统考中成绩为本科、高考成绩为本科、山东文学编导专业文化成绩为录取、外语成绩为70分的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最佳考生。当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并列,外语成绩高;外语成绩相同的,语文成绩高的;如果语文成绩一样,考高分的省文学编导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一名在省文学编导专业统考中成绩为本科、高考成绩为本科、山东文学编导专业控制分数线为录取、外语成绩为70的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最佳人选。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并列,外语成绩高;外语成绩相同的,语文成绩高的;如果语文成绩一样,考高分的省文学编导班。法学专业:省内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在225分(含)以上,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指定的本专业最低文化控制线(根据一个志愿考生的情况,指定最低文化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如遇特殊情况,适当调整阅卷比例),根据省统考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最佳人选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并列的,文化成绩高者;文化成绩一样的话,取语文成绩高的。表演专业:对于全省服装表演联考专业,成绩在80分(含)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指定的本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指定为不超过山东省普通线的55%)。如遇特殊情况,一名志愿考生,其阅卷比例适当调整,按照“成绩优先,随志愿走”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联考专业成绩并列的,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一样的话,外语成绩高的。舞蹈专业:面向统考232分及以上,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指定的本专业最低文化控制线的省舞(艺术舞蹈)

专业类别之间没有专业调剂。2.如产地省调整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备案比例和备案规则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为准。第十三条。山东省艺术类规则专科录取按山东教育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招生考试院录取。第十四条山东省外艺术专业本科专业录取普通设计艺术专业:对于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设计专业统考合格线本科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专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本科文化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艺术设计统考成绩750学生所在省艺术设计统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无年级差异。 当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综合成绩并列的,选择学生所在省美术设计专业统考成绩高者;如果省统考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如果外语成绩一样,就取语文成绩高的那个。历史专业上:对于专业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实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指定水平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按照文化成绩方面“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最低分开始排列最高分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无年级差异。当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省统考中调剂到同类别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文化成绩并列的,省统考成绩高;如果省统考成绩一样,外语成绩高;如果外语成绩一样,就取语文成绩高的那个。书法专业:对于学生所在省的书法(毛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实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文化课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指定的艺术专业控制分数线本科文化录取(如果艺术类的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并列的,文化成绩高者;文化成绩一样的话,语文成绩高的;语文成绩相同的,选择外语成绩高的。表演专业:对于成绩在240分及以上,文化成绩达到本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学生所在省份的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控制分数线的55%本科文化录取)。如遇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分数线比例的一名志愿考生),根据省统考专业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并列的,文化成绩高者;文化成绩一样的话,外语成绩高的。录取描述:1。无法报告每个主要类别

3.如需按文化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序,学生所在省高考满分未达到750分的,按比例换算后排序。第十五条普通文史理工类图书专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报考高考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为报考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者不存在年级差异。当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对于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籍贯规定排名原则的,从其规定;未规定排名确定原则的,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名,分数最高者排名第一;工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名,分数高的排第一。录取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招生录取。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告为准。第十六条文化考试语言不限。入学后,学校只能提供中英文教学。非中文或英文的考生请考虑报考。第十七条因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表演专业男女生分别为招生。舞蹈表演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没有性别比例限制。第六章入学事项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和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对于复试不合格且录取前后考试成绩有显著差异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调查。如发现其有提供虚假工作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该生资格录取,由该生所在省级考试机构招生进行调查并承担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学校会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费。退款按省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鲁政办〔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勤等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蔡鹭科教发〔2020〕15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其他第二十一条学生修业期满,授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证书本科或专科。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出具证明的学校名称是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二十二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单位从事校外工作招生录取。我校保留追究t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我校中文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索邦大学、保罗-瓦莱丽大学、凯吉商学院共同组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它是附属于我们学校的非独立法人。根据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学校位于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第四条我校以其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和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各类人才,包括普通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各级留学生。校本和中国法学院培训本科名学生。毕业时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学生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学生招生工作;本科学生招生工作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招生就业办是学校的执行机构本科学生招生;本科学生招生工委是本科学生招生咨询事业单位隶属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条:学生本科招生接受上级、内部、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本科招生。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根据招生计划对部分省(区、市)教育的要求,我校自主、科学、合理安排010-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情况、我校各专业考生认可度等因素,第八条我校本科生源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含招生专业或专业选修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九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不超过105%。第十,我校保留少量计划,用于调剂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的情况。预留计划不得超过计划总数的1%招生。第十一条储备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第四章招生的类型和录取的规则第十二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本科学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强基计划、高校特殊计划(圆梦计划)、走读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班、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研究生计划、新疆合作计划(汉考)、港澳台侨学生等。其中报考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音乐表演)、香港高中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省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考生按招生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考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第十三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我校全面实施大学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素质,择优录取。第十四条申请文件时,在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排序后仍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约计划录取。第十六条录取专业不设置年级差。考生的分学科(或选修科目或首选科目)按其填报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由各省(区、市)确定录取。第十七条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至招生未完成专业。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第十八条我校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明确的规则。第十九条。对于志愿按顺序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考生。第二十二条报考外语专业考生,招生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的,必须参加口试并通过。对学外语的学生没有这个要求。第二十三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相关类型招生一般规定和我校今年合格学生公告执行。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研究生计划、新疆合作计划(民考汉)和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编研工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的领导下进行。第二十四条我校提前批普通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和提前安排的专项录取招生计划)和中国法学院各专业新生录取。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实施新生复试。复试不合格的新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第五章其他第二十六条学费标准:外语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国法学院专业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5000元。如国家调整本年度学生学费标准本科,我校按新规定收取学费。第二十七条住宿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一般每学年650-1200元;中国法学院学生的住宿费在国内约2200元/年,在法国参照法国大学的标准执行。第二十八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怀、多元化资助、分级实施、重点保障”的工作思路,把帮困与育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和丰富资助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的准确性,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件:zizhuban@ruc.edu.cn。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如对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有任何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31条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冲突

05四川大学2022普通班本科招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班的顺利进行,规范普通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0755-0755-0755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四川大学(GB代码10610),英文译名:四川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教育部。办学层次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者,授予四川大学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学校授予学位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本科。第三条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国西部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于1896年由四川省省长陆在光绪的授意下创建。是西南地区最早的现代高等学府。原成都科技大学是院系调整时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多科性工科院校(一批)。原华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1910年成立的华西谢赫大学。是中国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也是中国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四川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拥有望江、花溪、江安三个校区。学生在校期间将在相应的校区学习。第四条四川大学将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四川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川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维护招生公平正义。四川大学:办公室招生,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计划和录取第七条在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认真实施各项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综合考虑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形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由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省级和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招生计划的要求,选定的课题等。分省以省级公布的为准招生机构。该计划预留为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

非平行志愿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录取可以去第一志愿未满的专业。四川大学实行内蒙古自治区“分数清零”录取规则。第九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专业和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其他不具备的专业录取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第十条同等级考生的排序规则。如果备案结果已经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数,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数执行。若投档分数未显示本省排名规则,投档分数相同时,以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之和最高者优先;如果语文、数学、外语总分相同,则优先选择语文、数学分数最高的一门录取。第十一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四川大学执行省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招生和方法录取。第十二条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加分后,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并作为录取分数和专业安排的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数线均不适用于招生计划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外语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言,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然而,所有候选人在入学后都以英语作为他们的第一外语。第十四条口腔医学专业(“53”一体化)实行一体化人才培养,即通过5年制本科阶段者直接进入3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与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由于口腔医学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左撇子(俗称“左撇子”)考生谨慎报考。第十五条临床医学(优秀检验医师试验班)培养高水平的临床检验医师。这个实验班本科是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依托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培养国家紧缺高层次临床检验医学领军人才,合格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被免除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毕业生,在研究生阶段攻读临床检验诊断学硕士学位,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第十六条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录取后只允许在匹兹堡学院申请转专业。四川大学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后不能转其他专业。第十七条部分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试点培养。本科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第十八条护理专业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第十九条美术学(理论研究)专业一般为本科批次(一批次)招生,执行本批次规则录取、报考。考生不需要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文章

第四章收费及其他第二十二条根据属地化原则,四川大学按照四川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详见四川大学2022本科招生专业目录或各省公布的2022招生计划目录。如果国家和四川省调整收费,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三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在入学前持相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向学生事务部门申请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的工作要求,制定有关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的一般规则,如学生走班、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计划、高校特殊项目(励志计划)等。招生对于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教育部和省级部门规定招生。第二十五条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以当年公布为准。预科阶段,就读于川大,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后,对于预科学习期末考试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其在预科学习中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确定其专业并转入本科。第二十六条四川大学选调应符合招生政策法规,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应参加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并签名《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如对各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有任何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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