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985和211录取要求学考成绩吗(2022年艺术生高考录取政策)

艺考动态2022-12-18 07:38:59艺考之家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8日讯(记者黄静)今年是湖南新高考实施的第一年,很多艺术类考生也很关心变化。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获悉,《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按照《办法》,安排在:提前本科,分批本科的平行组。其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为基础,分为物理和历史科目。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来说,音乐、美术、书法艺术、书法教育为大致类别本科舞蹈、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为一般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一般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达到我省统一控制分数线上的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即可。这意味着,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成绩要求将为提高。来看看具体要求吧!

报考985和211录取要求学考成绩吗(2022年艺术生高考录取政策)

为做好我省高校艺术专业招生 2021年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候选人注册]

1.凡符合我省2021普通高校报考条件招生考试报考并有一定艺术特长者均可报考。

2.考生需参加2021湖南省属专科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省统考报名时间及本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全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部属和省属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外省高校来湘组织校考报名办法另行制定。

[专业考试]

4.全省统考。全省统考科目包括音乐、舞蹈、美术(含美术与设计,下同)、播音与主持、编导(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与影视节目制作,下同)、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表演(服装表演)、摄影、服装(职高)等。

我省艺术统考已覆盖教育部“艺术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下的专业。报考(含招生按艺术类别划分的所有专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未取得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资格的考生,不能从录取到本科。

全省统一考试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考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省外高校本科符合教育部要求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我省指定考点为通过省统考的学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有关机构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时间内,将合格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招生”。省外高校来湘组织校考的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招生高考的考生一定要根据学校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考试。没有参加相应类别考试的考生

6.专业成果的使用。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湖南省属高校艺术类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参照自主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除部分按招生办法执行的民办高校专业外)和独立学院艺术类专业本科, 省外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专科)和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院校(专业),在湖南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录取,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 鼓励去年采用录取统考分数线的高校,今年继续采用录取统考分数线。

部分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艺术类院校本科(含部分艺术类专业本科)可在湖南组织校考并使用校考成绩招生录取。来湘以上高校以外招生本科高校不得组织我省美术统考覆盖专业的校考,应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

[录取批次]

7.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三个批次:提前批本科,高职本科,专科。

(1)本科提前批安排在2020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类专业本科。

(2)本科是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录取,安排在2020年。

(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批准所有专业专科招生。美术专业专科。

[规划]

8.招生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编制湖南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招生计划按照高校所在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安排。

9.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的院校(专业),根据学校意愿和我省有关规定,分为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

(1)平行组:使用省统考成绩,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加平行志愿投档的部属及其他省属公办高校的艺术类专业,以及省属高校、民办高校、我省以外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除外)。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分为物理科目和历史科目相结合。根据使用统考成绩的不同专业类别,以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编导、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表演(服装表演)、摄影等院校专业组的形式进行安排。各门类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须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计划录取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2)非平行组:部属及外地省属院校使用学校统考成绩的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但不参加平行志愿统一填报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与舞蹈类专业。

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以“专科专业”的方式统一归入艺术类,按艺术类(物理科目组合)和艺术类(历史科目组合)分类。对于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进行计划的专业,需要在计划编制中做出说明,并在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材料中注明备案的排序规则招生。

招生原则上所有使用同一专业类别统考成绩的高校专业只能分配到上述两组中的一组。同一院校同一专业不能跨组安排。

分批次安排的院校本科010-

11.本科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各有30个志愿,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根据考生所选科目和专业的相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一阶位,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第二至第三十位顺序的职位只能填写平行组中的高校专业组。

12.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批准在30所高校设立专业组。

13.每个学院或学院专业组每批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各设一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专科批次设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结构与首次填报志愿一致。

[录取分割线描绘]

14.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组成。

15.对于提前安排在本科和非平行组安排在本科的专业,其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录取由高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低于我省指定的专业统考合格线。其中,教育部确定的自主设置、按招生本科办法执行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专业),可自主设置高考文化分数线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确定的艺术类平行团体文化录取。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其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录取不得低于我省确定的艺术类平行组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录取。

16.提前本科和分批本科平行分组安排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础,分物理、历史科目,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舞蹈、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为一般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一般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达到我省统一控制分数线上的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即可。其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为物理和历史科目。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考生分数分布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

17.专科批次高职院校安排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按不同专业类别划分物理、历史科目,实行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

[文件提交:方法录取]

18.本科志愿提前审批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非平行组的院校投档。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省相关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将所有填报非平行组志愿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至招生高校。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艺术类院校(本科)和参照该类院校(招生)执行的院校,按已公布的(招生)规定(录取)排序,建议名单(录取)列在规定(录取率)中。对于非平行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向高校提供报考合格考生名单,录取规则确定

第二步,在平行组填报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对于填报了高校非平行组,但不是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的高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高校平行组的志愿合并,按照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在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相应类别的指定控制分数线, 综合成绩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专业组志愿顺序投档。

多名考生按分排序得到相同分数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档,而所有考生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9.本科批次的备案方式与本科提前批次相同。

20.高职高专专科批次档案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平行志愿投档。

21.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排名规则是: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其中,音乐、美术、舞蹈、表演(服装表演)、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书法教育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采编、播音与主持、摄影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2.艺术机动计划在同一一批次志愿填报(含征集志愿)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次提前批和本科次追加计划可在不改变当前批次志愿顺序的前提下(征集志愿有专科,征集志愿顺序不变)。

23.对填报平行组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在政策规定的降分幅度内降分(降分幅度最高为6分),文化成绩不低于第一次指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4.每批竞价完成后招生大学将根据其招生章程录取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招生章程]

25.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招生政策,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

26.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计划分配方式、使用的专业成果类型、录取规则、分数线要求,不得有歧义。

27.凡需进入艺术平行组录取的院校(专业)应在其章程招生中制定备案细则,与我省文件要求一致。如果章程中的投档规则不明确,学校必须发函明确表示认可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其招生计划必须分为物理科目和历史科目相结合。

28.对于任何要求进入艺术非平行gr的院校(专业)

29.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在大学考试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招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公务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

30.本办法自2021年1月起施行。教育部另有新规定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1.我省过去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事项,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和《湖南省高等学校2021年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招生。

32.对于省内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另行通知。

30.普通高校对口专业招生服装、美术、音乐三大类招生办法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56号)有关规定执行。

34.从2022年开始,将办学条件好、生源优质、有平行志愿报考意愿的院校逐步调整为艺术类平行组本科。

35.我省艺术类职业院校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见附件(专科)。超出范围的专业不能视为艺术类专业招生。

[编辑:陈湘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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