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艺术生高考录取政策(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考动态2022-12-23 14:58:18艺考之家

新疆艺术学院2020普通本科

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公告

2022年艺术生高考录取政策(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招生“防止因校考造成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限度缩小校考范围,高考前不组织现场考试”的要求,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学校决定2020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

新疆省调整政策:

一.对报考的描述

报考考生应持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颁发的2020年普通高考艺考准考证(艺考证)。报考我校美术、设计、音乐专业(木卡姆演唱方向除外)考生还需取得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

二、考试计划

1.新疆我校美术与设计专业以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组织现场考核;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三个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录取,不组织现场考核。考生应持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出具的2020年普通高考艺考准考证(艺考证);

3.其他专业(舞蹈、舞蹈表演、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表演)采取异地考核组织校内考试。各专业详细考试内容、录像要求及录取方法另行通知。

三。费用的退还

凡新疆(乌鲁木齐、喀什、伊犁)报考专业的考生一律退费。预计4月10日起,报名费将退回考生原支付宝账户。

四。组织非现场评估

(1)注册

1.新疆地区舞蹈、舞蹈表演、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考生实行异地考试。考生可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重新报名。报名平台开放时间为时间至4月15-18日。逾期不再补报,不组织现场报名和缴费。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含方向)报考。不允许两者都报告。考生报考需要参考新疆所有专业的计划类别列表招生。(详见附件1)

(2)评估

1.考试时间:新疆考生按要求于4月21 -25日登录“艺术升”APP完成异地考试,即考生成功上传自己录制的实时考试视频。

4月26日-27日,已完成报名费但未能在考试范围内成功上传考试视频的考生时间上传实时考试视频。

2.考核方式:舞蹈(舞蹈、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通过录制实时考试视频进行考核;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音乐理论非现场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并录制实时考试视频进行非现场考试。

3.考核内容及要求:请以官网我校后续公告招生就业办为准。

动词(verb的缩写)公布成绩

2020年5月20日后,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证书。我们学校就不单独发了。

六、考试纪律处理

我校将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认证审核在报名、审核、提交作品时,要求考生对完成作品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做出承诺。对考试期间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考生作弊,如舞弊,将ca

报考考生应持有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颁发的2020年艺考准考证(艺考证)。艺术类专业在生源省份的统考(联考)涉及专业,考生还需要取得相应的省级统考(联考)证书。

二、考试计划

1.在我校Xi安、郑州、成都参加考试的考生涉及23个省份(京、津、陕、辽、吉、内蒙、黑龙江、沪、浙、闽、赣、藏、鄂、琼、川、黔、滇、桂、渝、陕、青)。

2.在山东、湖南、江苏、河北、广东、安徽、甘肃(含未取得我校考试合格考生的宁夏),美术、设计类专业以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其他专业原则上在省统考(联考)相近或相近的省份进行招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分数线录取,舞蹈、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 和表演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详见附件2未开考省份专业名单招生,各专业办法录取另行通知。

三。费用的退还

1.山东、江苏、湖南考点凡有报考的考生全部退款。具体退费流程及时间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2.为所有使用过我校报名系统的广东、甘肃考点考生退费报考。预计4月10日起,报名费将退回考生原支付宝账户。

第四,成绩公布。

在Xi、郑州、成都参加考试的考生,在2020年4月30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发送。

动词(verb的缩写)考试违规的处理

对考试期间违规的考生,按照《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不及物动词新生入学专业复试

新生入学后需要进行专业复习测试。对复查不合格或录取前后考试成绩有显著差异的考生进行专项考察。经查,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报考省级考试机构通过。涉嫌犯罪的,将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办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发送电子邮件等。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

监督举报电话:0991-2554921

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电子邮件:xjart_zb@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xjart.edu.cn/

招生就业办公室网址:http://zsjy.xjart.edu.cn/

拨打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心怡招生就业办”

本调整方案未尽事宜仍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为准。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附件1:

新疆专业招生项目类别表

附件2:

不举行考试的省份招生专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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