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与招生相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专职普工、艺工本科招生。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中国最早成立的机构,也是中国唯一在艺术门类下所有五个一级学科都设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机构,是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学校代码:GB代码10331。招生各省(区、市)学校代码以招生各省(区、市)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第四条授予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艺术学院。我们学校培养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者,授予南京艺术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本科。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艺工作情况。经综合评定,最佳人选为录取。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实行上级部门和学校内部多重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根据上级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综合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我校近几年生源计划的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保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计划总数的1%招生,主要用于调剂当地学校生源不平衡考上。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调整招生计划期间,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生计划和招生计划,经批准后执行。第四章:规则录取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志愿按顺序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一条学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具备以下报名身体条件: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第十三条我校艺术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和我校校考。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工作的要求招生录取,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坚持德、智、体、美、美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相关规定录取。第十五条南京艺术学院2021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方法: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保护。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普通(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物理等科目)考生,考生重选科目不限。At录取根据以上专业,按照历史等科目或物理等科目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招生。在此分数以上,考生专业录取将根据志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2.南京艺术学院在艺术类批次专业招收美术(历史等科目)或美术(物理等科目)考生招生,考生另选科目不限。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录取在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艺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美术统考历史或物理等科目:00。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分数(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 0.4 ] 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录取时,根据历史或物理等上述科目之和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招生。在此分数线以上,录取的考生专业根据个人意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4.使用江苏省录取分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级广播电视编导历史等科目或物理等科目本科批次省级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分数线(即[(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0.6 (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录取分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理)专业,通过音乐统考,文化分数线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本科批次省控线。根据考生学习文化成绩之和(即[(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0.6(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录取。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校考试分数线录取。对于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g的考生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书法舞蹈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本科批次省控线 80%的考生,按其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表演专业,校考分数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的考生本科批次省控线 75%,根据考生学校考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学校考试成绩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表演)、音乐表演(管弦乐与打击乐器表演)、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通俗唱法)、音乐表演(通俗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作曲技术理论(通俗创作)专业,通过省级音乐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的考生本科批次省控线 75%根据考生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为联考,成绩具有普遍性。At录取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将根据两个专业的历史和其他科目之和或物理和其他科目之和招生确定。在这个分数以上,考生专业录取将根据个人意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1.用南京艺术学院舞蹈编导专业,学校考试分数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江苏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本科批次省控线 65%的考生,按其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舞蹈教育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的考生本科批次省控线60%,根据考生学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分数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的考生本科批次省控线50%,根据考生学校考试专业成绩,最好的为录取。14.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从第四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英国学习。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分数线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或物理等科目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分(即[(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专业成绩) 15)。工艺美术专业,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联合培养本科(四年制)”项目,就读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授予南京艺术学院毕业证本科。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分数线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美术统考分数线
同一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数线排序。若高考文化分数线不变,则高考文化科目中语文科目成绩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18.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报考我校江苏省考生须按江苏省考试院有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2)江苏省考试院如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我校将遵照执行。(3)与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规则不同的,适用《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号文件。第十六条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通用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方法:1。我校各专业使用省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达到专业技能和文化考试成绩。对于招生取省控线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在录取,根据以上节目之和招生确定最低综合分数录取。在这个综合分数上,将根据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录取。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3.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个人招生参加省控线统考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4.根据专业类别,按照自愿清分和专业清分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同一考生,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2021届毕业生排序招生。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文化科目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仍相同的,按英语科目成绩排序。第十七条2021年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措施:1。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美术史、艺术设计。各省录取小时,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按上述专业招生计划的批次之和确定。在此分数以上,考生专业录取将根据志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2.对于通过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校考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考生,我校将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为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二批本科文科或理科。(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对于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85%(含)以上的第二批考生,按其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010-310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录取分的戏剧影视编导与录音艺术专业,对于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80%及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择优录取。(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书法、舞蹈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对于文化成绩达到第二批普通类省级控制线80%及以上的考生本科考生所在省份的文科或理科,按其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分数线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音乐表演(管弦乐与打击乐器)、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脑作曲)、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以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与表演专业, 对于文化成绩达到二批普通省级控制线75%及以上的考生本科考生所在省份文科或理科,按其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为联考,成绩具有普遍性。录取时,按照招生两个专业计划数之和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此分数以上,考生录取分将根据其志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7)绘画、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艺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分数录取,达到文科或理科普通类省级省直分数线的75%(。注:绘画、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统称为艺术设计类专业,是普通专业成绩合并考试。在确定专业录取时,将根据上述方案之和招生确定最低综合分录取。在这条分数线上,考生的专业录取将根据个人意愿确定。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录取分的舞蹈编导专业。对于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线65%(含)的第二批考生,根据考生在校考专业成绩,最好的为录取。(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舞蹈教育专业录取分。对于文化成绩达到二批普通省级控制线60%(含)的考生本科考生所在省份文科或理科,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录取。(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分。对于文化成绩达到二批普通省级控制线50%及以上的考生本科考生所在省份文科或理科,根据考生在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11)在新疆伊犁州直接对口援疆,招收绘画、服装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专业使用其成果
当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调剂,将被调剂到尚未录完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调整,他们将被解雇。直接援助新疆伊犁州扶贫,定向招聘音乐学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考试成绩。文化和新疆音乐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省级控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成分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在新疆招生,只接受“普通”计划类型的考生报考(即所有参加语文高考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报考)。我校面向新疆“单科类”考生招收预科生。文化成绩达到新疆普通类文科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其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录取考生在新疆师范大学预科学习一年。预科期末考试合格后,第二年转入我校高一相应班级,学制四年。(1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招生计划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省级招生。如考试机构规定相关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我校按规定执行。(13)在南京艺术学院填报录取分的专业时,考生须按考生参加学校考试并取得合格专业填报专业。如因考生专业填报错误导致退选,由考生本人负责。(14)根据高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根据专业类别,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数线排序。如果高考文化分数线仍然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英语科目成绩排序。注:a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优先录取录取,即按文化分排序,文化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份普通类第二文科或理科省级控制线。b .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在省文科或理科第二名的省控制线专业全专业分。(15)考生所在省份符合专业联考(或统考)要求的,我校遵照执行。3.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按考生所在省的有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2)如与各省事业单位公布的文件规定有差异招生,按2021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工作意见招生执行。第十八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录取后我校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考生从学校录取,经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由学校录取发出通知。第二十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号文件(苏佳飞[2000]1号
学院 | 专业 | 学费(元/学年) |
美术学院 | 绘画、中国画、雕塑(5年制)、书法学 | 11000 |
美术学 | 9000 | |
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 | 11000 |
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00 | |
艺术设计学 | 9000 | |
工业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11000 |
艺术与科技 | 10000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 | 11000 |
音乐学(5年制)、音乐学(师范) | 99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9000 |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2000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流行演奏) | 1100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 | 10000 | |
电影电视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0000 | |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9000 | |
舞蹈学院 | 舞蹈教育 | 10000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9900 | |
舞蹈学 | 9000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动画 | 11000 |
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广告学 | 5200 |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26400 | |
人文学院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0000 |
艺术史论 | 9900 | |
美术学(文遗研究) | 9000 | |
艺术教育 | 5200 | |
文化产业学院 | 艺术管理 | 9900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5200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11000 |
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 | 99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
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 | 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 | 11000 |
注: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赴英国留学,学费按英国标准收取。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学年人民币600-1200元。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若干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家庭困难的同学可以报考勤工俭学岗位;贫困学生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具体规定可在我院学生处网站查询查询。第二十四条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办公室招生。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网站向社会发布本科招生。如对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有任何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来源: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