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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22-12-02 02:20:15高考之家

北京大学是一所以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我校采取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两种选拔方式全日制招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国统考方式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测量、优先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2023年校本部招生本科、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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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报考。

《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1 .申请全国硕士研究生,申请招生考试的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普通高中开展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报告日期为准),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国家承认的大学:具有本科毕业学历的人。

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录取年入学之日,下同)及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本科

同等学力(报考本校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以上学籍。 在校研究生报考在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属培养机构同意,要通过复试,必须从所属培养机构退学,然后取得本校预定录取资格。

2 .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招生考试的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1)报考条件第1条的各项条件。

(2)报考法律硕士(违法学)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本科[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水平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专业(代码为0301] ) )毕业生,专科级法学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1)报考条件第1条之)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或国家认可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毕业后,符合与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 .法律硕士(违法学)、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招生考试者)一)报考条件第1条各项要求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殊

5 .注意工商管理硕士( MBA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工程管理硕士( MEM )、艺术硕士( MFA )、风景园林硕士( MLA )等个别专业学位类别的特殊)报考要求应审核相关本科招生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招生网)报考 (请严格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 关系招生本科、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考生应认真理解,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资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录入错误、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进行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按规定时间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号: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站: https://yz.chsi.cn ),教育部发布不得逾期添加报纸或修改申请信息。

5 .报名包括在线报名和在线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在线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要求上网查看网报信息和本人图片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6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应在线核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等信息,考生应及时网上核对(学历)学籍)核对结果。

报考本校以下四类考生在《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应按下述要求将认证报告/单位出具报考证明等(必须注明申请号和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研究生)报考 同时电子扫描)按申请号名称未能按时取得认证报告/单位同意的,提交报考证明等材料,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所在培养机构同意(报考证书)。

)2)持有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为报考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籍)验证不合格的,应当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供定向机构同意(报考证书)。

7 .网报结束后,我校对有效注册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本校确认准考证的考生须在考前10天左右,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宽的白纸印刷,正反两面在使用中请勿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作为录取。

9 .我校不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题与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 .申请符合规定条件并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申请时必须填写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生效。

11 .考生网络报名成功后,定期查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北大研申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名

1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初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述如下( p

1 .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下旬。

2 .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 (具体请参考招生目录和系招生说明等。 )复试人员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应同时符合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本科复试基本要求。

3 .本校硕士生招生开展差额复试。 差额比例通常在120%以上。 (第一志愿为复试基线以上考生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之间,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招生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

4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支付复试费,下载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能够证明自己研究可行性的各种资料。

5 .复试前,我校严格审核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验证结果、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再复试。

6 .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一种或多种组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 .同等学力复试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中)报考专业相关报考法律硕士(违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参加考试。

8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为录取。 复试合格( 60分以上)的考生按( )招生专业目录中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以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为限,从上往下依次确定预定(录取 )列表(自行确定)

(四)复试

1 .本校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的专业人员,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配。 针对第一志愿网上考生和校内调剂不足的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统一调整招生计划。

2 .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写等相关工作

3 .未安排在本校录取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学分的考生,必须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制剂。 考生应自行联系调剂单位接收,并按照转入地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 本校没有提供自我命题科目的试卷等相关资料。

4 .我校确定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根据录取方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偏好安排)录取名单。

5 .本校录取硕士研究生在注册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录取本科核对,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注册。

(五)调剂与录取

我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 )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 主要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等。 思想道德审查不合格者,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本科于录取时确定。 我校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到前必须签署《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一)学费

1 .本校奖奖学金相关规定搜索网站

3358 GRS.pku.edu.cn/jzgz/zcwj/xy jxjy/index.htm

2 .本校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查阅网站

33558 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二)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新生都需要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入学体检

1 .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 .学校总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水平骨干人才计划”等专业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宿舍小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在到达前咨询(咨询方式另行通知)。 住宿期间以录取专业学制为准,对于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3 .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系明确安排或协助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 .深圳研究生、软件和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本科安排执行。

七、住宿安排

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入学满一年后可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及选拔方式等请参阅《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网站)及相关本科硕博连读

八、硕博连读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籍调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档案按规定调入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录取以就业为目标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调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 学校不接受户口迁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派遣就业,毕业后要回原单位或自谋职业。 原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因原工作单位被取消或合并等原因不能返回原工作单位者,学生自行寻求职业。

专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跳槽和就业派遣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1 .应聘者或考生对本科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可向本科书面提出,本科应受理并答复。 申请人或考生对答案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等的真实性。 有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信用等方面问题者,随时查实,取消报考 (申请)、录取等资格。

3 .考生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树立诚信考试的意识。 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研究生考试:对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本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5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考研助学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参与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违规的违法活动。招生相关人员、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有硕士研究生的,应避免相应的招生工作。 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 .我校各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均包括拟接受推荐的不合格人数,以全国统考(招生人数为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扣除实际接受的推荐不合格人数为准

2 .关系招生本科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本科网站查询。

3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水平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具体来说,招生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 .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 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 .本校医学院的(招生,奖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见医学院)招生简章。

6 .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 .上级部门本年度内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相应调整并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工作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楼502房间

邮政编码: 100871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3359 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邮件: yzb@bjmu.edu.cn

工作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院行政1号楼328室

邮政编码: 100191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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