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2021,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2022研究生

专业信息2022-09-23 10:06:23chanong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2021,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2022研究生

2023年研究生招生按计划类型可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型硕士)。

按照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免试)和全国统考(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外,总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免试招生。除对口支援计划不能招收免试生外,重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以招收免试生。思政课教师计划只招收可以免修马克思主义的学生。金融科学与技术、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与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传媒学院新闻传播与艺术理论、金融与外国语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及应用数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金融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金融专业只招收免试生,不招收所有考生。

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能招收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CC)和会计(MPAcc)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学的非全日制学生,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学生。其他专项只招收全日制学生。

按就业方式可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按本人与学校推荐的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以是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教师计划是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都是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招生。

2023年计划招收普通项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632人(含产教融合硕士研究生200人),普通项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2人(含产教融合硕士研究生100人)。普通项目招生名额请参考硕士招生目录。为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了三个产教融合工程:金融学院融合工程100名全日制金融硕士,第一年赴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产教融合环节培训;会计学院产教融合计划有100名全日制会计硕士。第一年,他们在北京学习。第二年,他们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产教融合的实训,如实习实训。商学院产教融合项目有100名非全日制MBA学生。主要课程和实训环节在京完成,产教融合由中央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名额稍后由教育部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外,其他招生单位均可招收所有考生的所有学历学位专业,均为骨干计划招生;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学、工程管理、应用心理学5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各招收1个骨干项目。对口支援项目招生以教育部注册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进行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与总计划相同,招生名额按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各专业报名人数比例分配。思政教师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生。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招生时参考。招生时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兼顾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和其他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当时可以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从国家承认的高校毕业满2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的考生。同等学力毕业生须报考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

(2)部分专业研究生学位报考的特殊要求。

1.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除符合第(一)项要求外,本人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学(法学)专业,除符合第(一)项要求外,本人在高校所学专业必须是之前的法学专业(只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法学),已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报考法学(法学)。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2)在国家承认的基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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