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自考指南2022-09-24 19:46:19chano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校代码:13594)。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

第二条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北环港路69号,邮编:050700。医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汇丰路18号,050091。

第三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文凭。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为进一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拓宽学生就业口径,我校部分专业在河北省校企合作招生培养,涵盖以下专业:

1.英语专业在河北招生计划中分为英语和英语(校企合作)招生;

2.会计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计划中面向会计与会计(校企合作)招生;

3.互联网金融、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广告学、电子商务专业按校企合作列入河北省招生计划。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高校录取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规则,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调档比例:我校在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120%用于读取考生档案,预留计划数定为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剂各省可能出现的招生生源不平衡。

第十条高级考生的录取专业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一、先进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列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分数线时,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填报,以此类推,直至录取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无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专业志愿者不存在年级差异。

第十一条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或回避。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科成绩录取。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相关科目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英语(校企合作)身高要求:女生1.60-1.74m,男生1.70-1.84m。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

第十六条以上录取规则,省级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和体检进行复检,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收费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学费待定,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按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确定并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我校录取结果也将及时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0311- 80659066、80659099;

网站:http://www.sjzuehx.cn/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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